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濮阳市创建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30日
濮阳市创建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创建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结合濮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创建领域,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聚焦“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服务”全链条,实施一系列突破性、引领性改革攻坚,打造 “制度供给零障碍、监管执法零干扰、司法保障零缺位、涉企服务零距离” 的全国“四零”营商环境示范高地,以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稳固。聚焦产业发展与要素保障关键领域,高质量出台具有濮阳特色的政策文件不少于10件,重大涉企政策100%落实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与后评估清理,筑牢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底座。
——政务服务更加智能高效。精准推出10项以上“濮阳特色一件事”。2026年“零跑动”“免证办”成为常态。2027年高水平建成豫鲁冀政务协作先导区,实现300项市级、720项县级事项“跨省通办”。
——权益保护更加规范公正。监管执法包容文明,2026年部门联合监管占比超94%,涉企案件审理周期压缩25%。2027年非现场监管率达40%,商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行到位率100%。
——市场生态更加合规诚信。推进“企业合规师”培育,规上企业合规制度建成率超90%。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信用资产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县(区)一特色”法治集群,企业出海法律服务及时高效。
二、主要任务
聚焦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创新实施“规则赋能、服务增值、监管护航、司法提质、合规助力”五大工程,重点抓实25条改革攻坚举措,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质效。
(一)实施“规则赋能”工程,夯实良法善治新根基
1. 前瞻布局“政策储备仓”。制定濮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配套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围绕新兴产业促进、数据要素配置出台支持政策。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定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协作办法。建立濮阳立法项目库,出台扫码入企负面清单、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指引等制度工具,为经营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规则供给。
2. 开放共建“制度伙伴圈”。出台《濮阳市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指引》,组建营商环境咨询委员会,涉企政策100%面向相关单位和代表性企业“双征求”。推行“政策草案体验官”计划,由企业人员对流程类政策进行实景测试,专业性领域试行“企业家写政策”。
3. 纵深推进“一致性体检”。在濮阳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全国首创、备案审查听证全国推广基础上迭代创新。实施政策一致性过滤机制,对新增文件实现全面比对、实时预警、及时处置。每年选取1—2个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开展政策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公开。
4. 精准投送“开业法治包”。围绕濮阳“6+20”特色产业链群,分类制定行业准入指南并动态优化,推出“1+N”合规告知及法律风险、政策变更提醒,在企业登记注册时即推送“行业政策+风险提示”法治礼包,精准匹配率达95%以上,减少企业政策、法律学习时间及成本60%以上。
5. 创新实施“合同统一管”。构建政府合同跟踪监管机制,全面归集市、县、乡政府及部门签订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城市更新等全量合同,实现一口归集、统一管理。实施履约信息归集与信用评价挂钩,对逾期未支付情况纳入重点监管,切实提升政府合同履约率。
(二)实施“服务增值”工程,重构政务服务新范式
6. 推动“审查智慧化”。针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构建“5+1”公平竞争审查体系,即“智慧审查、智能监管、科学评估、学研结合、线上线下融合‘五位一体’的智慧化审查架构”和“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一体化协作机制”,实现新增政策措施审查合规率100%。
7. 领跑“不动产登记”。推进“不动产单元码”贯穿土地供应、规划建设、竣工验收、交易登记全过程,并联通水电气暖,实现 “一码关联、一网通办、协同过户”。打造 “税费同缴、智能秒批”升级版,拓展至高频登记业务和所有县(区)。扩大“带押过户”“无还本续贷”覆盖面,全程网办率保持在98%以上。
8. 创新“机器管招标”。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用AI分析、大数据模型,在市本级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探索实施“机器管招标”,对投标文件客观性、结构化内容进行自动比对与深度筛查,实现资质核验、参数符合性审查、不平衡报价识别等“秒级响应”,项目覆盖率不低于60%、评审效率提升30%以上。
9. 推行“验收双轨制”。全域推进“分段验收+分户验收”双轨模式,对功能独立、具备条件的“成熟一段、验收一段、交付一段”。探索工业项目“建成即使用”,在主体工程验收和核心设施安装后,经企业申请和承诺,允许提前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平均周期压缩60%以上。
10. 实践“云上跨域办”。牵头制定豫鲁冀区域通办事项标准,建设豫鲁冀政务协作先导区,实现300项市级、720项县级事项“跨省通办”。在“i濮阳”平台开设“云上跨域专厅”,“7×24”小时解答用户问题,集成高清通话、屏幕共享、电子白板等工具,实现云上协同办理。
(三)实施“监管护航”工程,构建高效治理新秩序
11. 打造“一码集成升级版”。升级“濮阳企业码”,把集成信息扩大至登记注册、经营许可、信用承诺、行政处罚等全周期及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经营主体,实现“一企一码”全生命周期覆盖。强化闭环监管,依托集成记录触发事中事后核查,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联合惩戒,实现“码上办、码上管、码上享”。
12. 构建“智慧监管新体系”。实施“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模式,部门联合抽查占比稳定在94%以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100%,非现场监管率提升至40%以上。加强平台经济监管,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试行“沙盒监管”,年均吸引10家以上创新企业入盒。
13. 深化“企业宁静日制度”。每月1日至26日设为企业执法宁静时段,除事关群众生命健康与社会稳定事项外,执法部门不得随意入企开展检查、考核评比。确需检查的,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审批、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在扫码入企平台如实填报审批依据、事由及批准文件。
14. 创新“行政争议前置调”。修订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设置行政复议前第三方调解程序,组建由律师、行业协会代表、企业家构成的调解员库,提供“组团式”调解服务,实行“7日速调”,复杂案件通过听证等方式审理,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纠错率20%以上。
15. 开展“网络护企E路行”。畅通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绿色直通车”,聚焦仿冒、造谣、诽谤、敲诈勒索、恶意诋毁、流量劫持等突出问题,实行“7×24小时”监测预警与快速响应,简易案件3日内办结、复杂案件挂账销号,确保企业维权满意度达95%以上。严格账号全流程管理,建立账号黑名单制度,从源头净化网络营商环境生态。
(四)实施“司法提质”工程,强化公平正义新保障
16. 推进“重点案件双重过滤”。制定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工作指引,对于涉企刑事“挂案”、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法经营等重点案件实施程序过滤、把关,实现100%上提一级审查把关。对跨省(市)审查逮捕、起诉案件及重大涉企网络犯罪案件实施备案过滤,办案检察院层报省检察院备案审查,实现100%上报监督。
17. 强化“类案指引分流诉讼”。对劳动争议、物业合同等高频涉企纠纷,建立示范诉讼机制,提炼裁判规则并公开发布,引导同类案件当事人参照示范判例进行调解,推动批量纠纷在诉讼前端高效化解。年增典型示范判决不少于20件,类案参照调解成功率提升至80%以上。
18. 推动“立审破执系统提速”。利用“智能化数据筛查+专业化人工识别”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动态保持100%。制定破产案件标准化文书模板,探索“推荐优先”“集约打包”等多元化管理人指定方式,破产案件审理效率达到全国领先。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100%。
19. 实施“活封活扣柔性保全”。依托“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地方“点对点”协作,实现对被执行人不动产、车辆等“一网统查”。对暂时困难但前景良好的企业,创新适用“活封活扣”“滚动解封”等措施,允许企业在监管下使用生产设备、维持经营。财产查控平均用时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实现90%以上涉企执行案件不中断企业经营。
20. 构建“三多破产重整模式”。探索“多视角识别企业价值—多元化创新融资方式—多维度打造服务体系”破产重整模式,深化“府院联动+数字赋能”,建立“联办事项清单”,定制化打造融资方案,通过“出售式重整”“注血式重整”等手段,力争20%进入破产程序企业重获新生。
(五)实施“合规助力”工程,激发诚信守法新动能
21. 建设“县区特色法治群”。纵深推进“一县(区)一特色”提质行动,推动濮阳县企业法治档案、清丰县调解解纷、南乐县跨省联防联治、范县危化品安全合规、台前县数字化执法监督、华龙区智能速裁、其他功能区一站式服务形成有影响法治品牌,构建“一县(区)一特色”法治服务立体图景。
22. 打造“多元调解驾驶舱”。整合劳动仲裁、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会援助、行业组织等五方资源,全域推进一站式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调解组织100%全覆盖,构建“数字赋能、多元协同、高效便民”的劳动纠纷治理新格局,实现劳动纠纷“一窗受理、多方联动、限时办结”,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至80%以上。
23. 推进“全链条合规指导”。健全“管行业必须管合规”责任体系,聚焦化工、新材料等行业,落实国家、省出台的重点行业合规标准,组织开展合规帮扶。实施合规人才培育计划,梯度推进企业合规师培养。开展企业合规体检,全市规上企业合规制度建成率达90%以上。
24. 创新“退出端信用激励”。对存在严重失信记录,但已主动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鼓励金融监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依据信用情况提供适配企业原法人代表的“信易创业贷”产品,激励经营主体加快循环、重回市场。
25. 优化“一站式出海服务”。建设“濮阳企航”海外法律服务平台,提供AI合规指引、出海法治体检和域外法律查明等支持。聚焦石化、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发布3部以上《濮阳市企业出海国别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实施重大风险信息24小时内预警,推广线上调解,力争涉外纠纷非诉化解率提至40%以上。
三、创建步骤
按照《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豫发改营商〔2026〕8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创建周期为2026年至2028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制度构建与试点突破期(2026年)
立足“夯基垒台、立柱架梁”,重点完成创建框架设计、搭建核心平台、启动关键试点,快速释放改革红利,为全面创建奠定制度基础和实践基础。
5—6月:出台创建实施方案并通过省级评审;召开创建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7—8月:启动首批关键领域政策文件调研;出台《濮阳市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指引》;“开业法治包”有序投送;运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模式;推出首批“濮阳特色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建立豫鲁冀政务服务协作机制,实现100项以上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9—12月:发布首批《濮阳市企业出海国别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指引》;“零跑动”“免证办”事项覆盖率达成年度目标;“一码集成”改革、不动产登记持续迭代升级,在全国创造新的“濮阳模式”;制定“沙盒监管”实施方案;完善涉企案件审理提速机制和府院联动破产审判机制,涉企案件审理用时、执行到位率等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举办首届濮阳“法治环境体验周”,邀请企业家代表、法律从业人员、营商环境观察员开展体验测试,评议改革举措,提出改进创建工作意见建议。
(二)第二阶段:全面深化与系统集成期(2027年)
聚焦“全面发力、纵深推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扩面提质、系统集成,实现从“单点突破”向“整体优化”转变,初步形成区域创新示范引领力。
1—6月:启动运行“沙盒监管”;基本建成豫鲁冀政务服务协作先导区;“一业一查”全面覆盖,部门联合监管、信用风险分类应用、非现场监管等核心指标全面实现;基本实现“政府合同统一管”;动态优化“企业宁静日制度”;全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纠错率20%以上;“濮阳企航”海外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完善,涉外纠纷非诉化解率有效提升;开展创建工作中期评估,对任务进度及成效进行动态优化。
7—12月:“沙盒监管”模式常态化运行;在重点企业确立首批企业合规师,规上企业合规制度建成率达90%以上;“信易贷”等产品对合规企业授信额显著增长;“机器管招标”“验收双轨制”“多元调解驾驶舱”等改革创新举措全面落地;形成不少于5项全国有影响的改革经验;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濮阳市法治环境企业获得感年度报告》,用第三方数据展示创新示范阶段性成效。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与示范引领期(2028年及以后)
突出“巩固提升、形成示范”,全面评估创建成效,推动营商环境体系成熟定型,形成全国有影响、全省可推广的“濮阳经验”,推动“示范创建”转向“常态领先”。
1—6月:创建清单所列改革举措全部完成;高标准建成“一县(区)一特色”法治服务集群;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破产执行、信用监管、法律服务、企业合规等营商环境指标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对照省级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启动验收前自评估,全面查漏补短、集中攻坚、提质增效。
7—12月:各项创新举措完成制度化、标准化转化,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基本建成全国有影响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经营主体活跃度、满意度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完成创建活动省级评估验收;召开创建总结暨推介大会,发布《濮阳市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创建白皮书》,系统总结创建成果,固化治理经验,朝着更高水平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继续奋斗。
四、保障措施
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领衔、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合力攻坚的创建专班,制定“任务、责任、时限”三张清单,实施节点化、项目化管理,确保任务落实。构建“报、网、端、微、屏”传播矩阵,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动态,挖掘提炼创新案例,每年形成不少于10个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首创性、领先性的制度成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对创建情况进行专题监督,邀请企业家代表、营商环境观察员进行评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示范创建中干部因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出现的非主观故意失误错误依规容错纠错,激励广大干部放开手脚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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