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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濮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内容涉及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其他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承办单位要在决策事项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最终成果、合法性审查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公众参与证明材料、专家论证证明材料、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整理后报市司法局归档。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调整(包括新增、取消、延期等)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提出意见并报市政府。
三、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将对列入《濮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于5月29日前将责任科室负责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县级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于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附件:濮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 王慧竞
市司法局 尹绪洲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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