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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办〔2026〕7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黄河滩区迁建村居住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网站发布:2026-05-28浏览量:302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濮阳市黄河滩区迁建村居住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58    

(此件公开发布)


濮阳市黄河滩区迁建村居住困难老年

服务保障实施方案(试行)

 

为保障黄河滩区迁建村居住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结合老年人生活特点,充分盘活现有资源,保障返居老年人住得进、住得稳、住得舒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统筹房产资源。统筹闲置集体用房等各类可居住的存量房和邻近经济适用房作为过渡用房,根据老年人需求,通过规范化整治、差异化分配、精细化管理,满足返居老年人的基本居住需求。

(二)提供养老服务。根据返居老年人需求,对有意愿入住乡镇公办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的返居老年人,按照免收床位费,餐饮费用、护理费用由老年人所在家庭承担的政策妥善安置。承接机构应为具备合法资质、经民政部门备案的乡镇公办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或其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深入推进助餐、助洁、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为居家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基层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不断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工作人员力量,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常态化、动态化精准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宣传宣讲,引导有意愿的老年人进机构短期试住,减轻老年人思想顾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正向引导,倡导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家庭依法履行赡养主体责任,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5月中旬,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推进举措,以县为主体,精准核查返居老年人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同步摸排承接养老机构的床位容量、服务能力、收费标准,形成供需对接清单。

(二)集中实施。5月底前,根据返居老年人需求,遴选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妥善安置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或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对暂无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老年人,统筹可利用房产资源妥善安排。

(三)动态监管。对享受民政保障政策的返居老年人进行动态跟踪,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需求,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对新出现的困难群众,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濮阳县、范县、台前县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牵头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问题。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部门职责,全力做好黄河滩区迁建村居住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保障工作。

(二)落实优惠政策市、县级财政部门对接收返居老年人的机构给予一定的补贴。有关部门落实运营补贴、水电暖执行居民价、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慈善组织、爱心人士、社会企业定向捐赠捐助

(三)实施综合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养老机构运营、服务、安全监管力度提升机构服务质量保障机构平稳运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