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索 引 号 J0001-0201-2022-01543 成文日期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濮政〔2020〕36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1-04
失效时间  
标  题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局等单位和个人记功、嘉奖、通报表扬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局等单位和个人记功、嘉奖、通报表扬的决定

濮政〔2020〕36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