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索 引 号 J0001-0201-2007-11144 成文日期
发文机关 濮阳市政府办 发文字号 濮政〔2007〕7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07-11-20
失效时间  
标  题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政环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政环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濮政〔2007〕72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 [2026-06-23]
  • [2026-06-23]
  • [202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