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索 引 号 J0001-0201-2006-01397 成文日期
发文机关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濮政〔2005〕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06-09-04
失效时间  
标  题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濮政〔2005〕2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