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国际儿童节日益临近,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10日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有关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购儿童化妆品要认准儿童化妆品标志、查看是否标注了“小金盾”等,并指出一些供玩偶“化妆”的儿童玩具不属于化妆品,要避免儿童误用。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12岁及以下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如何辨别儿童化妆品呢?关键看产品包装上要有明显的“小金盾”标志。在我国,上市销售的儿童化妆品都应当在销售包装容易被观察到的展示面左上方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标志),清晰易识别。不过,儿童化妆品标注“小金盾”是法规规定的基本要求,不是对产品安全有效的认证证明。
家长选购儿童化妆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通过正规途径,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儿童化妆品。二是认准儿童化妆品标志,不要盲目相信商家宣传,而是要查看产品标签上是否标注了“小金盾”。三是核实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或者手机下载“化妆品监管”App,查询要购买的化妆品标签标识信息与注册备案信息是否一致,信息不一致的不要购买。四是按照化妆品标签上的使用说明使用。若儿童在使用后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如症状持续未改善,应及时就医。五是在使用过程中,对于低龄儿童,家长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误食、误用。六是注意妥善保存。每次使用前,还要观察产品是否有变色、油水分离或长霉斑等现象,闻一闻是否变质、变味。七是儿童皮肤发育不完全,除清洁、保湿、舒缓、爽身等基础护肤类产品外,平时应减少其他类别化妆品的使用。八是注意保留发票、收据以及微信付款记录等凭证,依法维护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由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类玩具,在市场上十分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中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属于化妆品,不能作为化妆品使用。家长在采购一些供玩偶“化妆”的儿童玩具时,应加强监护,避免儿童误食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