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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5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网站发布:2026-04-23浏览量:231

濮阳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销号意见通过省环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产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问题多发。濮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应于2021年建成,截至督察时仍未完工,园区污水引入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因管网年久失修坍塌淤塞,部分工业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渗坑,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超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

二、整改措施

一是对排查发现的3处坍塌管网进行维修、清淤,对渗坑中污水全部清运、达标处理。二是20256月底前完成濮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是加强园区内涉水企业监管,确保产生的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四是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已完成坍塌管网的维修、清淤,并对土坑内的污水、污泥全部进行安全处置。二是濮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256月建成。三是围绕园区涉水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治环境问题41个;同时,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双随机”检查等,强化对园区涉水企业日常监管,推动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四是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2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994.37元、环境损害赔偿7.5275万元,已全部缴纳到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423日至202659日,共10个工作日)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人:杨学来

联系电话:0371-66309096

电子邮箱:wfc1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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