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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监管市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意见(试行)》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站发布:2025-12-31浏览量:878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科学评价规划实施成效,进一步压实国土空间规划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制止私搭乱建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濮阳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监管市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加强城市规划的监测监管和执法,是守住城市安全底线、保护公共利益、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对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近年来,我市一些违规建设、私搭乱建的乱象滋生,给城市安全和发展带来了隐患。《意见》从目的作用、聚焦重点、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实施保障五个方面,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市城区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监测监管,旨在统筹市城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六部分,分别为目的作用、聚焦重点、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实施保障、其他事项。

(一)目的作用

通过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市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实行动态监测监管,确保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各类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行为。

(二)聚焦重点

聚焦市城区各类违法建筑、私搭乱建、建筑“长高、长胖”等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

(三)工作原则

坚持真实全面、分析精准、实时高效的工作原则。依托0.5米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每半月采集分析1次市城区国土空间影像数据,与土地管理、规划审批等行政许可数据精准比对,锁定违法建设行为,实现“违法建设一旦发生,必被发现、必受惩处”的监测、监管、查处效果。

(四)工作任务

1.监测监管范围:市中心城区范围。

2.监测监管流程:制定了图斑提取、线索认定、线索下发、举证核实、验收销号、通报、约谈、移交8项工作流程,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通报1次各区政府(管委会)整改情况”“市政府对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约谈会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套开”等通报约谈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和落实。 

(五)实施保障

从强化组织保障、强化日常巡查、强化教育引导三个方面强化各区政府(管委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责,引导全社会自觉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秩序。

(六)其他事项

《实施意见》设定了2年的试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