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濮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9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豫政办〔2025〕4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结合濮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强化秸秆禁烧监管
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持续巩固禁烧工作成效,构建全方位、无盲区的监控体系,坚决遏制秸秆焚烧现象。人防技防结合。运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市农田监控全覆盖、无盲区。实行市、县、乡、村四级网格管理,落实地块、责任到人,实现火情30分钟闭环处置。控堵疏导结合。推广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离田收集,清理处置废弃秸秆,充分利用秸秆资源。宣传应急结合。广泛宣传禁烧政策,组建乡村禁烧应急队伍,配备消防车、旋耕机等灭火设备,提升应急灭火能力。奖励问责结合。奖罚分明,树立导向。
(二)推进秸秆“五料化”利用
1.原料化利用。以绿色甲醇、生物基材料、稻草制品等企业和组织为重点,建立配套秸秆收储运体系,支持秸秆技术研发、装备升级和产业利用。2025年原料化利用量达到10万吨,2026年达到40万吨,2027年达到80万吨。
2.燃料化利用。以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燃料用能等企业和组织为重点,发展秸秆成型燃料供热供暖、直燃发电等利用,推广秸秆成型燃料在农畜业生产及副产品加工业中应用。2025年燃料化利用量达到10万吨,2026年达到15万吨,2027年达到25万吨。
3.基料化利用。以食用菌种植、基质菌棒加工等企业和组织为重点,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食用菌种植,推广工厂化发酵、“稻菇轮作”等种植模式。2025年基料化利用量达到1万吨,2026年达到2万吨,2027年达到5万吨。
4.饲料化利用。以草畜养殖、秸秆饲料加工等企业和组织为重点,推广秸秆青(黄)贮、颗粒、微贮、膨化等饲料化利用技术,支持饲用技术装备升级、收储体系建设、优质品牌培育及规模化利用,发展秸秆养畜产业。2025年饲料化利用量达到30万吨,2026年达到40万吨,2027年达到55万吨。
5.肥料化利用。以秸秆制商品有机肥、沤制堆肥等企业和组织为重点,集成推广“秸—饲—肥”“秸—沼—肥”“秸—菌—肥”等循环利用模式,示范推广秸秆就地就近堆肥腐熟还田、收储加工剩余物制造有机肥等利用。2025年离田秸秆肥料化利用量达到5万吨,2026年达到8万吨,2027年达到10万吨。
(三)健全秸秆收储体系
1.培育“一支队伍”。通过秸秆产业带动,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建立一支专业化、多元化的秸秆离田、收储、运输、加工队伍,提高秸秆收储组织化程度,满足全市秸秆集中离田和规模化贮存、利用需求。到2027年达到75家,实现全市涉农乡镇全覆盖。
2.建成“一个网络”。依托绿色甲醇、生物质燃料、生物基材料等秸秆规模化利用主体,建立“区域秸秆加工中心 乡镇收储中心 村级存贮点”三级收储网络,实现梯级布局、能力匹配,以濮阳县、范县为试点,逐步向全市范围推广。到2027年,每个县建设一个年加工5万吨以上的秸秆加工中心,每个涉农乡镇建设一个年收储5000吨以上的收储中心。
3.建设“一个联盟”。以农业农村部门为主导,联合科研机构、高校、收储及利用企业等组建秸秆产业联盟,汇聚资源、技术、市场、金融要素,推动县(区)成立秸秆产业联盟或协会,搭建秸秆综合利用信息化平台,形成统一收储利用市场,实现政府、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主体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四)培育壮大秸秆产业
重点围绕绿色甲醇、生物基材料、生物质燃料、食用菌种植等秸秆规模利用产业,加快收储体系布局和产业培育,形成“龙头企业 收储体系”产业发展路径,带动全市秸秆规模化和高值化利用。
1.绿色甲醇产业。依托“中广核濮阳绿色甲醇一体化项目”,建设20万吨/年绿色甲醇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秸秆颗粒加工厂,年利用秸秆75万吨。
2.生物基材料产业。依托生物基材料企业,发展以玉米秸秆为原料的生物降解材料,配套建设秸秆收储加工中心,满足非粮生物基产业发展需要。
3.燃料化利用产业。依托生物质燃料加工及相关设备制造企业,扩大农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秸秆成型燃料利用规模,提高生物质能源利用和生物质锅炉(炉具)装备制造能力。
4.基料化利用产业。依托食用菌种植企业,发展以秸秆为基料原料的工厂化食用菌种植及基质菌棒加工。依托水稻种植等区域,推广“粮菇轮作”等种植模式,发展双孢菇、赤松茸等食用菌种植产业。鼓励县(区)围绕基料化利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二、推进计划
2025年,在范县规划建设1个10万吨区域秸秆颗粒加工中心,在濮阳县、南乐县各建设3个乡镇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成立秸秆产业联盟或协会组织,完成秸秆离田收储利用56万吨以上,玉米秸秆离田规模扩大,秋季秸秆禁烧成效提升。
2026年,在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和范县规划建设5处各10万吨区域秸秆颗粒加工中心;在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和范县共规划建设12个乡镇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完成秸秆离田收储利用105万吨以上,秸秆离田和收储能力显著增强,联农带农效果初步显现。
2027年,建成覆盖全市涉农乡镇的收储中心,形成“秸秆加工中心 收储中心 村存贮点”三级收储网络,完成秸秆离田收储利用175万吨,满足全市秸秆产业发展所需的收储加工能力;秸秆收储加工主体运行能力增强,辐射带动周边地市秸秆收储;初步形成以绿色甲醇、生物质燃料等为代表的完整秸秆利用产业链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工作专班,组织推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压实禁烧网格责任,把秸秆禁烧和离田工作落实到户到地块。涉农乡镇(街道)要制定秸秆禁烧和离田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主动配合秸秆收储或利用企业组织开展秸秆离田收储,保障辖区内秸秆收储或利用企业的原料供应。
(二)明确部门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秸秆禁烧、“五料化”技术推广和收储体系建设工作。农机部门负责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发展改革、工信部门负责绿色甲醇、生物基础材料、生物质燃料等工业化利用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资金渠道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拨付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秸秆加工、利用企业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工作。科技部门负责相关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秸秆收储、加工及临时存贮用地保障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部门负责落实对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等政策。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引导全市银行机构给予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贷款政策支持。
(三)强化政策落实。各县(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按时拨付项目资金;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专款专用;要出台秸秆产业化扶持政策,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促使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四)强化奖惩激励。各县(区)要采用奖惩结合的激励机制,形成以用促禁的工作方法和社会共识。严格执行“一烧双查”惩处措施,对焚烧当事人依法查处,对焚烧问题严重乡镇严肃处理;对于不发生秸秆焚烧、离田效果明显的乡镇政府,结合有关政策和要求,进行表扬奖励,提高秸秆离田积极性。
(五)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组织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视频等多种手段,全方位宣传普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和实用技术,提高群众认识。要深入发掘、认真总结、广泛宣传秸秆高效离田、产业利用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举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培训班,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附件: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附 件
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工作专班
组成人员
组 长:张 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明国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军利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王子宁 濮阳县政府副县长
王洪勋 清丰县政府副县长
张 钤 南乐县政府副县长
周瑞敏 范县政府副县长
闫纪海 台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常抗大 华龙区政府四级调研员
李恒山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 振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翟 浩 示范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赵利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旭晓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程铁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静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赵良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永明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保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彦凯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刘 岭 市农机发展中心副主任
潘聚卿 市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
裴付中 濮阳供电公司高级专家
蒋 颖 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分行行长
王玉臣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濮阳分局副局长
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王军利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彦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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