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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消防救援支队 网站发布:2025-11-17浏览量:508


2025年11月13日,市政府印发了《濮阳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规划相关内容,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国家、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均明确提出打通“生命通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和管理责任,明确相关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市私家车数量的急剧增加,与城市停车位数量不足形成了突出矛盾,加之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导致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通道情况越发突出,严重影响了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给灭火救援过程中及时有效处置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因此,濮阳市人民政府在《2023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中,将消防车通道管理列入了立法计划,并由濮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编制,用以保障我市“生命通道”畅通,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有效治理各类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

二、办法依据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起草过程

2023年3月,市政府将《濮阳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列入濮阳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濮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迅速成立《办法》编制工作专班,先后到河北邯郸、山东菏泽、河南焦作等开展实地调研,选取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不同场所实地查看消防车通道管理实际情况。书面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7个市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10月份邀请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及有关部门法制负责人举行研讨论证会,全面论证其实施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形成送审稿。10月29日,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送审稿),11月13日以市政府令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36条:

第一章“总则”,共6条。主要明确了《办法》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的负责单位。

第二章“消防车通道的设置要求”,共3条。明确了消防车通道设置的技术标准和标识化管理要求。

第三章“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共10条。细化了消防救援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事务、城市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消防车通道监管职责。

第四章“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共4条。明确了机关、团体等单位应当确保本单位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细化了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租户)和公共建筑使用人员的履行职责。明确了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方。

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管理”,共5条。明确了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于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责任和职责,以及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的技术要求。

第六章“法律责任”,共5条。明确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各行政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理。同时,明确了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原则。还明确了负有消防车通道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处理原则。

第七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占用消防车通道几种情形,以及《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濮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政策咨询电话:0393-8929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