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濮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管理,防控投融资风险,维护国有资本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濮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投融资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总体原则
按照政企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压实企业投融资活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投融资管理,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职责分工
(一)工作职责
投融资委员会在市政府领导下,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含其各级独资、控股以及其他实际控制企业)的各类投融资(含基金投资)活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董事会依法履职,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认真执行濮阳市投融资监管制度,强化投资及相关的融资、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管理,并从全市发展战略布局和出资人角度提出意见建议。重点监督企业加强项目投融资全程管理,规范项目论证程序,健全投融资风险处置体系,增强投资价值创造能力,并定期对企业投融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二)责任分工
1.市财政局承担投融资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投融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企业落实国资监管要求,严格执行国有企业投融资制度,并在市属企业投融资计划、项目经投融资委员会同意后,负责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企业投融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投融资事项是否与企业能力相匹配,投资回报是否合理,能否覆盖融资成本。投资过程中是否落实报告制度,发生市场风险是否及时调整投资方向及规模,降低投资风险。投资完成后是否落实后评价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对外担保活动是否落实“同股同权同责”的担保原则和反担保要求,做好风险防范。
2.市监察委负责企业投融资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调查处理。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对市属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项目提出意见,对资金来源穿透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新建、改扩建项目负责立项审批,对本级或上级财政性资金并由市属国有企业实行代建的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
4.市审计局负责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向投融资委员会报告企业投融资项目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强化内部风险防控。
5.市司法局负责对国有企业投融资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法务管理等风控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6.市政府办公室(金融)负责协调市属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联络对接合作,推进资本市场建设,推动企业上市,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
7.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发挥业务监管职能,对相关领域的投融资事项提出建议。
三、运行机制
投融资委员会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市属企业投融资计划编制和项目运行情况的汇报,研究投融资重大问题。有重大投融资事项时可适时召开。
(一)确定会议议题。会议议题由投融资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投融资事项需要提出建议,报投融资委员会主任批准确定。根据议题需要,有关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会议前期准备。市属企业年度投融资计划,原则上每年3月由市财政局结合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情况,提请确定上会时间。具体投融资项目在完成可研、投融资分析、专家论证、法律意见等环节后,报市财政局提请确定上会时间。市财政局提请投融资委员会确定会议议题,投融资委员会集体研究后进行备案管理。
(三)会议事项落实。投融资事项经投融资委员会研究后,由企业董事会结合项目备案意见和市场情况最终对项目实施进行决策。投融资委员会办公室督促企业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投融资委员会。对企业投融资的督导检查,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听取企业投融资工作情况的汇报,根据需要随时安排,具体要求由投融资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投融资委员会报告。
四、结果运用
企业投融资活动结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挂钩,并作为企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将企业投融资事项纳入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财务监督、专项检查的范围。按照《河南省省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行投融资决策终身问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在投融资决策和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未履行职责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附件:濮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 件
濮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
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压实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责任,监督市属国有企业规范投融资行为,加强投融资管理,完善投融资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防范投融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成立濮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市政府协助分管财政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市监委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审计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金融工作的副主任
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分管业务副职任办公室副主任;另特邀河南长庚律师事务所主任程麟清(三级律师)、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方晓(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濮阳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宏伟(经济师)、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玉国(财政金融高级经济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招标师、造价工程师),作为专家顾问,参与办公室指派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