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2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建生猪屠宰厂审批指南的通知》(豫农文〔2020〕228号)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河南省汇润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资格审查,省农业农村厅专家组进行了现场审核验收,确定该公司为我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河南省汇润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河南省汇润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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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企业法人 |
定点屠宰证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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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汇润食品有限公司 |
濮阳市清丰县文化路与人和大道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南 |
薛 源 |
A4109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