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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办〔2023〕26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共建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3—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23-10-27浏览量:85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濮阳市共建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3—2024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26日    


濮阳市共建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

工作要点(2023—2024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建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3—2024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15号),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纲要,以加快建设“富强濮阳、生态濮阳、创新濮阳、幸福濮阳,加快打造中部地区创新开放高地、豫鲁冀省际区域中心”为目标,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赋能资源枯竭城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濮阳实际,彰显濮阳特色,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制造业强市战略,聚焦“一高四新两能”产业发展格局,全面提升濮阳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助力制造业倍增行动,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如期完成河南省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和濮阳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对制造业倍增行动贡献度显著增强,我市在全省知识产权强市版图中的战略地位全面提升,为建设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实现“两个确保”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推动濮阳市知识产权强省制度机制建设

1.强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顶层设计落实落细。通过制定年度推进计划、谋划重大项目、加强宣讲培训、加强考核评估等推进措施,全面落实《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豫发〔2022〕31号)、《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豫知〔2022〕4号)、《濮阳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规划(2022—2035年)》(濮发〔2022〕22号)、《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濮办〔2021〕4号)、《关于印发濮阳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规划的通知》(濮知战联办〔2021〕5号)等,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濮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突出濮阳特色,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建立健全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市特点,以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以实现制造业倍增为目标,认真落实濮发〔2022〕22号文件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2022〕19号),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优化高质量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以市政府名义设立濮阳市专利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县域、园区特色发展,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区)培育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产业园区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持续推进华龙区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开区两个省级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探索经开区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新路径、新措施,发挥地方特色优势,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4.实施制造业企业发明专利倍增行动。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23〕48号),全面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强化产业技术发展与知识产权协同联动,推进在重大工程前期制定高质量知识产权布局策略,提升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能力。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面推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强化发明专利创新驱动,不断激发制造业活力。(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程,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深度合作,支持省内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在我市中小企业转移转化。积极探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唤醒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外地优秀专利技术在我市转化的奖励政策,鼓励优秀专利技术在我市落地开花。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构,打造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平台。推进与郑州国家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七弦琴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的合作。(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分级分类统筹推进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结合我市企业发展实际,制定分类推进计划,引导企业推进高价值专利转化,提升专利在产品端、产业端的转化成效;实施知识产权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推动专利密集型企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落实知识产权企业质押融资“白名单”制度,探索专利 商标权(地理标志、版权、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落实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资本价值,稳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量,巩固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成果。(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濮阳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专利导航促进产业发展工程。聚焦我市“一高四新两能”产业发展,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产业,加强专利导航体系建设,推进“2 1 N”专利导航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华龙区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开区两个省级专利导航促进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大力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促进产业和区域发展。支持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服务我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区域产业发展,形成推进实施专利导航工程的工作合力。抓好经开区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促进经开区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全市专利导航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争创省级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指导高校、科研院所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模式,积极开展专利技术转化及校企对接活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提升我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争创省级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

10.加快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入落实省委深化改革办公室重点改革事项、省政府重点工作台账及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工作重点中关于我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目标要求,抓住共建知识产权强省的有利时机,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获批。市直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高标准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委编办、联席会议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谋划布局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决策部署,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疏堵破难;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规定,强化工作规范,强化执法办案,提升保护效能。选准突破口,统筹谋划,加强协调,为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申建夯实工作基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12.实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护航工程。加快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中心河南分中心濮阳受理处,健全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依法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发布海外维权指引,完善我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库、法律数据库和案例库,为濮阳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商务局、濮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力助推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富农兴农

13.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强化“品牌濮阳”发展理念,结合“美豫名品”区域品牌战略,深入实施《濮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濮阳市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濮质强〔2023〕1号),推动濮阳制造向濮阳创造转变。加强商标品牌基地培育,抓好南乐县、清丰县、华龙区三个省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建设,打造质量标杆、制造精品、知名自主品牌。实施企业商标品牌倍增行动,加快推进“136”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建设,构建产业商标品牌体系。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作用,加强商标注册和商标品牌运用、管理与推广的指导和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14.实施地理标志培育运用促进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培育地理标志类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打造地理标志知名品牌,实现“培育一个地标产品,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的目标,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升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地理标志运营。充分利用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农产品博览会、丰收节等活动及电商、网络平台及各类新媒体,持续加强地理标志运营。依托河南省地理标志展示交易中心,广泛开展地理标志宣传推介和产品推销活动,持续提高我市地理标志的影响力和市场声誉。(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16.谋划建设河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充分发挥政府和协会的作用,抓好范县大米等地理标志产品的运营培育,支持谋划建设范县大米河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范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

17.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服务事项,规范服务标准,明确办理时限,持续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适时调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内容。严格执行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有关标准,进一步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可及性、便利性。(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18.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行业、产业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省内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等信息服务网点,参与我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创新主体需求,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基层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作用,引导和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源和服务下沉。(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速上线运行,实现项目申报网络化,办事流程规范化、公共服务标准化、数据资源信息化,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尽快与国家、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构建快捷高效、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经开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抓好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有关文件的落实。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知发运字〔2022〕47号)和省有关工作方案,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积极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建立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工作机制,抓好检查部署、专项行动、教育培训、日常监管、违法违规惩戒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等行为,持续净化知识产权服务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22.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教育。支持我市高校通过外引内联等多种形式,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或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深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建设,丰富教育载体,创新教育形式,强化教学研讨交流,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教育水平,积极争创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和示范基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落实“1 14”人才政策,大力引进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实施知识产权人才梯次培养计划,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实用人才和知识产权高水平团队培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筑牢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基础。围绕人才培养、引进、评价、待遇、使用、激励等关键环节,加大支持力度,构建科学完善的知识产权人才政策支撑保障体系。(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深化与专利商标审查协作“双中心”的合作。深化市政府与审协河南中心的深度合作,办好社会服务濮阳工作站,进一步拓宽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每年面向县(区)遴选1个支柱产业,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遴选若干企业开展专利微导航,为我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精准培训、专利信息分析、专利质量提升、人才培训等服务。同时,加强与郑州商标审查中心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商标创造与运用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贯彻落实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年度计划,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服务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科学评估考核。紧扣工作重点,健全考评体系,注重对知识产权强省共建工作绩效的评估评价和考核,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梳理点评,及时提炼、推广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共建工作新典型、新模式、新机制。

(三)营造浓厚氛围。统筹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户外宣传栏及各类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成效及典型经验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引导,厚植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强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