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27号)精神,结合濮阳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强政府引导,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全面深度融合,实现城市治理智能化、集约化、人性化,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创造力、竞争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新型智慧城市初步建成,城市智慧化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更加智能,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公共服务更加智慧,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产业体系更加优化,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城市大脑”运行高效,网络安全保障有力,城市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升。
二、总体架构
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原则上基于“一个平台、三大体系、四大应用”的一体化架构规划实施,各县(区)可根据自身需求依托市级统一的中枢平台开展特色智慧应用。
建设一个平台: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统一的中枢平台,汇聚城市海量数据,形成市级统一数据资源池,支撑各行业、系统有效运行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依托市级统一中枢平台分工协作、联动发展格局。
构建三大体系: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一提供网络、计算、存储、物联感知等资源服务。构建标准规范体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网络安全体系,实现城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灾难恢复一体化。
开展四大应用:以需求为导向,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按照强化共用、整合通用、开放应用的思路,重点开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4类智能化创新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规划引导,积极推进5G网络规模化部署,持续扩大城市、公路沿线、垂直行业应用场景5G网络覆盖。完善4G网络,建设满足物联网应用需求的NB—IoT(窄带物联网)网络。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广电骨干网的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积极推动网络、应用、终端等向IPv6演进升级。推动城市公用设施、建筑等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局、中国移动濮阳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濮阳市分公司、中国电信濮阳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濮阳市分公司等)
2.在城市重点部位和重要行业、领域部署物联网终端和智能化传感器,优化汇聚各类视频资源,提升城市“触觉感知”“视觉感知”能力。(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等)
3.建设集城市三维精细建模、地下空间设施、遥感影像、实时位置信息、多维度可视化于一体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平台,提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统筹搭建“城市大脑”架构
1.深化数据汇聚共享。建设全市统一的中枢平台—濮阳市大数据中心,推进政务数据、行业数据、企业数据汇聚共享。建设宏观经济、人口信息、法人单位、地理信息、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优化公共数据采集质量,加强数据治理,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流通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配合)
2.强化系统集成共用。推动各部门、各县(区)专用网络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融合,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工作机制协调顺畅。优化政务云资源配置,重构优化各类政务系统,促进政府管理和服务规范高效。推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领域跨部门系统建设,联手破解城市治理难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配合)
3.支持应用生态开放。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城市公共数据开放。支持社会力量运用信息资源发展便民、惠民、实用的新型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科技局等)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持续推动政务流程优化再造。以便民服务为中心,梳理优化部门内部操作流程、办事及处置流程。聚焦高频办理事项,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应用,推进减环节、减证明、减时间、减跑动次数。持续简政放权,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不断优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完善“一网通办”总门户功能,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服务”。深化移动端智能服务,推行一般事项“掌上办”“就近办”和紧急事项“预约办”。建设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深化跨部门协同审批、并联审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四)着力提升民生服务能力
1.发展智慧医疗。改造提升全市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加快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等数据共享使用。全面部署扫码支付、智能导诊、远程医疗等服务设施,推广“先看病后付费”舒心就医模式。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多险种跨地区接续、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功能,推进社保卡“一卡通”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2.发展智慧教育。实施教育信息化示范引领工程,加快智慧(数字)校园建设。开展远程协同教育、在线课堂、VR沉浸式教学、AI教学管理、数字图书馆等应用场景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发展智慧金融。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发展无人银行、5G智能银行、智慧支付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完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4.发展智慧旅游。加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智慧旅游信息平台,为游客提供安全、精准的“吃、住、行、游、购、娱”信息服务。应用“5G VR/AR 4K/8K”技术,打造新型文化旅游在线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5.发展数字文化。提高文化艺术市场智能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创意、数字演艺、短视频、移动多媒体等新型消费模式。(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五)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
1.发展智慧交通。建设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运载装备运行状态感知体系和智慧交通服务体系,聚焦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推动实时数据分析、计算机视觉等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推广红绿灯诱导、无感刷脸通行等模式,提升交通智能管理水平。建设智慧停车平台,提供停车互联、预约泊车、无感缴费等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配合)
2.发展智慧城管。推动跨部门数据汇集和联通,构建“一个平台调度、一套流程处置”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全面覆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便民惠民服务等领域,在线打通执法、调度和服务全流程。开展城市运行数据分析,加强综合研判,增强城市综合管理的监控预警、应急响应、跨领域协同和高效处置能力,实现高效处置“一件事”。(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3.建设平安城市。整合各类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推进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提升城市治理泛在感知、多维研判、扁平指挥、高效处置能力。提高数据利用能力,推动新技术在大人流监测预警、城市安防、打击犯罪等领域深度应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4.建设安全应急体系。在消防、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城市安全重点领域,建设应急管理指挥平台,提高监测预警、辅助决策和指挥救援能力。推动物联传感、智能预测在给排水、燃气、城市建设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能力。建立食品药品信息追溯体系、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应对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配合)
(六)打造宜居化环境
1.强化生态环境监控。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动地理空间数据整合与应用,实现对大气、水、噪声、辐射、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预警。推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全面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应用智能节水管控、城市扬尘污染源监测与视频管控、机动车尾气排放管控,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等)
2.打造一体化智慧社区。加快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推动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小区建设,开展小区智能安防、流动人员管理、停车服务、邮件快件存放等智慧化应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等)
(七)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1.推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数字濮阳”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濮政〔2020〕8号)执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
2.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推动濮阳大数据智慧生态园建设,集聚各类数据资源要素,使之成为高端人才集聚地、创新应用中心和产业发展高地。加快产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专业园区智能化升级,建设智能化示范园区,实现基础设施网络化、开发管理信息化、功能服务精细化和产业发展智能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在政务服务、城市运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设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召集人,牵头协调推进各领域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化工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服务枢纽功能,做好规划制定、标准规范、项目组织、统计评估等工作,并加强对各县(区)指导。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数字经济产业园的规划编制工作。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做好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
整合市级信息化建设资金,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统筹协调,集中使用,重点支持政务信息化项目评估、重大示范项目建设和政府购买服务。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设立新型智慧城市发展基金。推行“企业投资建设运营、政府按需购买服务”的市场化建设模式。保障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使用工业用地指标,争取濮阳市大数据中心享受省定绿色数据中心用电价格优惠政策。筹建濮阳市大数据产业研究院。加快区块链应用推广中心、国家安全信息监测监控中心建设。建立市级人工智能、集成电路、5G、工业互联网等专家库,构建多层次、高质量的人才梯队。
(三)强化项目管理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改、财政等部门做好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审核备案、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运行和数据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政务信息化项目应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加快推进建设。
(四)开展试点示范
聚焦城市发展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在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等领域,打造一批典型应用示范。探索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对工作推进快、运行效果好的平台或系统,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级试点示范。积极争创省级智慧城市试点。
(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增强规划建设、运行监测、通报整改等各重点环节的网络安全管理。压实网络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提升信息安全事件响应速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务数据在采集、存储、应用等环节的安全评估和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