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支撑农垦改革发展,避免国有农用地资产流失,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干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19〕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了濮阳市城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并通过了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专家组验收,现予以公布。
濮阳市城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
|
地类 |
级别 |
价格 |
|
|
万元/亩 |
元/平方米 |
||
|
耕地 |
一 |
4.21 |
63.22 |
|
二 |
3.11 |
46.58 |
|
|
园地 |
二 |
3.83 |
57.39 |
|
林地 |
二 |
2.31 |
34.67 |
二、濮阳市城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