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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2020〕14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乐县谷金楼乡、范县张庄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20-06-16浏览量:80

南乐县、范县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政厅下达了《关于濮阳市南乐县谷金楼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04号)和《关于濮阳市范县张庄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05号),同意南乐县谷金楼乡、范县张庄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特此通知。

 

 

 

 

20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