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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2019〕9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濮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和牛少伟等12名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19-05-21浏览量:146

2018年以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拼搏奉献,扎实开展各项火灾防控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先后开展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年共检查4.7万个单位,消除火灾隐患10.5万处,处置各类灾害事故850余起,抢救被困人员66人,疏散人员963人,保护财产0.9亿余元,我市连续2年被省政府评为“消防工作先进市”。特别是在2018年南乐县“10·18”液氨槽车侧翻、范县“11·30”盛华德化工有限公司爆炸火灾和2019年台前县“1·4”冰上救援等重大事故抢险救援中,圆满完成了以防火、灭火和抢险救灾为中心的各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给予濮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给予牛少伟、李涛等2名同志分别记二等功,给予陈发利、马胜辉、赵献勇、陈乾、李磊、宋志杰、任远振、高恒亚、钱步航、孟凡业等10名同志分别记三等功。希望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中原更加出彩增添更靓丽的濮阳色彩!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