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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办〔2019〕20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投资项目审批“多评合一”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19-06-13浏览量:178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濮阳市投资项目审批“多评合一”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11日    



濮阳市投资项目审批“多评合一”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创新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模式,优化评估流程,缩短评估时限,提高评估效率,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模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8〕81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318号)、《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办〔2018〕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重点环节,整合优化投资项目评估流程,将各类技术性评估事项由串联分散办理调整为并联集中办理,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集中评审”的服务模式,大幅提升政府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加速投资项目落地实施,为激发有效投资拓展空间、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内容 

实行投资项目审批“多评合一”的范围,主要是指办理投资项目审批各个阶段需要开展的技术性评估事项,包括政府审批过程中的特殊环节以及项目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强制性评估事项。按照投资项目审批一般规律,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审批、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对每一阶段内涉及的各类技术性评估事项,由牵头部门牵头实行并联集中办理(具体范围见附件2)。立项审批阶段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原则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交通、水利等投资项目除外)。

纳入“多评合一”的事项应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可先期整合由同一部门开展的技术性评估事项,逐步整合由不同部门开展的技术性评估事项,最终实现同一阶段全部技术性评估事项的“多评合一”。 

三、工作流程 

“多评合一”工作流程包括“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集中评审”。

(一)一次申请。项目单位向市政务服务大厅投资项目综合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出“多评合一”申请。通过市政务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的,由窗口受理后,根据项目所处审批阶段转送相应牵头部门;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提出申请的,由相应牵头部门受理。牵头部门接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本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牵头部门要将办理情况通报下一阶段牵头部门,项目单位不必重新提出“多评合一”申请。

(二)一次告知。任一阶段牵头部门接到申请后,组织同一审批阶段的有关审批部门提出项目涉及的评估事项、需要申请人提供的评审材料、材料编制要求和中介机构资质要求等,汇总整理后形成该阶段“评估需求清单”,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汇总和告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实行区域评估的事项,要简化或取消评估要求,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三)同步编制。项目单位根据该阶段“评估需求清单”列明的需求信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同步编制评审材料。评审材料编制周期较长的,项目单位可先期启动编制工作。部分评审材料需要以其他评审结论为依据的,在相关评审基本完成时可先期启动编制工作。

(四)集中评审。评审材料编制完成后,项目单位通过市政务服务大厅投资项目综合窗口转交,或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提交。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有关审批部门要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委托第三方或组织专家评审后作出审批决定的,由牵头部门组织有关审批部门及第三方评审机构集中评审。

牵头部门要对同时包含在“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活动中的有关评审事项做好衔接工作。对于情况简单、已掌握足够决策信息的项目,不再委托评审。上级部门或同级其他部门已就同一事项完成评审的,不再重复评审。评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材料修改时间),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评审时间不计入审批事项办理时限。

原则上,一个审批阶段内需要评审且可以合并评审的事项要通过一个评审会完成,对个别不能参加集中评审或由项目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的事项,要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各审批部门要根据评审结果在承诺时限内同步完成审批。

四、责任分工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投资项目综合窗口受理工作,协助各阶段牵头部门,共同组织分阶段评审工作。

(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相关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改造、对接工作,为“多评合一”工作提供技术和服务保障。

(三)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项目立项审批阶段评估事宜,评估事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项目申请报告评审、项目选址规划论证等5项,负责组织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评审;负责形成项目立项审批阶段“评估需求清单”;负责将评估结果告知各审批部门和下一阶段牵头部门。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项目建设许可阶段评估事宜,评估事项包括设计方案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等8项,负责组织协调市发改、气象、水利、人防、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评审;负责形成项目建设许可阶段“评估需求清单”;负责将评估结果告知各审批部门和下一阶段牵头部门。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项目施工许可阶段评估事宜,评估事项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等8项,负责组织协调市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评审;负责形成项目施工许可阶段“评估需求清单”;负责将评估结果告知各审批部门。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评估事宜,评估事项包括竣工验收评审、检测等;负责形成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评估需求清单”;负责将评估结果告知各相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制定操作细则,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阶段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做好咨询受理、告知反馈、集中评审、跟踪督办等工作。各审批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本领域技术评估事项相关工作。评审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纳入部门预算。

(二)加强协调联动。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区)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在“多评合一”实施过程中,评估事项同时涉及到多个层级相关部门的,各级相关部门要同步评审。

(三)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依托省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鼓励项目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开展业务对接,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服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市场退出机制,提高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监督落实。要把推行“多评合一”模式工作纳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事项统一进行督查考核。各县(区)及各部门要加大对推进“多评合一”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改革进程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濮阳市投资项目审批“多评合一”申请表  (点击下载)

         2.濮阳市投资项目审批“多评合一”事项范围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