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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确定我市市城区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标准的通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19-06-07浏览量:143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城区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标准重新确定为7937元/平方米以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