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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网站发布:2019-02-21 00:00:00 浏览量:50

2018年以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指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总遵循,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市、县(区)政府以统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强化依法行政考核为着力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持续提升。一是统筹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六个方面,制定《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创建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步骤和具体措施。二是大力度开展督促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大调研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命名活动,对之前命名的6家示范点单位进行“回头看”,对今年培育的4家示范点单位进行指导验收;对全市5县1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40多个市直单位宪法学习宣传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及行政执法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衡量行政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规范评分标准和细则,加大日常考核比重,突出实地考核成效,扩大社会评议影响,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及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升决策水平。市、县(区)政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有力推动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濮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示公布等作出具体详细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规范性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将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报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今年来市政府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5件,均已报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同时,加强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2件,维持了行政制度规范的合法性和统一性。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针对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通过清理宣布失效1件、废止4件。三是高度重视法制机构意见建议。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重大会议要求法制机构提前审核议题并全程参加,确保政令合法。对较大信访案件处理,要求法制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服务,促使部门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问题。今年以来,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核常务会议议题96项,参与重大行政决策151件,审查市政府和部门与其他主体签订的行政、民事合同、战略合作协议等21件,提出意见建议110余条,确保政府各项决策合法有效。

(三)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重点突破、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了工作周例会、定期观摩评比、周通报等制度,强化督查问责,紧盯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台账推进,跟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接入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市直单位52家、县区单位271家和全市88个乡镇办,市、县、乡三级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截至12月4日,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办理292484件。全面启动“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与省同频共振的要求,梳理公布“三级十同”事项960项。持续推进数据交换,强化数据归集应用。完成数据集成平台、大数据处理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部署,累计向省平台推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数846个,归集数据909.76万条;梳理电子证照目录数99个,推送证照数据359.29万条。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减证”带动“简政”,打造了程序更为便利、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至192项。南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挂牌成立,建成全省首家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平台,审批平均时限从15天降到7天以下,审批平均要件个数从12个降至8个以下,提高了行政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三是切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濮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荣获首届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门户网站建设一等奖,被评为“省示范性平台网站”。

(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制度体系。我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市政府认真贯彻立法法,积极探索,加强立法队伍及工作机制建设,较好地开展了地方立法工作。一是印发了《濮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濮政办〔2018〕43号),明确政府规章的立法程序和质量保障等,把政府立法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促进政府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为濮阳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精心谋划、积极探索,加强立法队伍及工作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了以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为主体、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的立法模式,动员组织各方力量全面参与立法各个环节,较好地保证了政府立法工作的开展。2018年3月23日,以政府令发布了《濮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与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这是我市颁布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在濮阳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根据年初立法安排,就供水、燃气、供暖、餐厨垃圾等方面制定政府规章。目前,已经完成燃气、供暖、供水规章立法的调研论证、草案起草、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工作,拟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在完成市政府本级立法工作的同时,市政府组织各部门积极参与省人大、省政府立法与我市人大常委会的地方法规立法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就《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12件立法征求意见稿作出征求意见回复报告。积极参与市人大《濮阳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两部地方法规草案的起草与研讨论证工作。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公平、正义、和谐、高效的法治政府。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和整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民生问题等中心工作建言献策,政府系统共接收人大代表建议356件、政协提案362件,目前政府各部门正在加紧办理。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截至11月底,《市长信箱》共受理群众建议、投诉、举报5117件,回复4424件;市长热线受理群众诉求13000余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交办、转办和督办。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各部门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制度、执法流程和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了执法案卷评查,市、县(区)政府共评查案卷290卷,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31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投诉案件,今年以来,市、县(区)政府共接到群众行政执法投诉90余件,符合行政执法监督立案条件77件,其中:决定撤销16件,决定变更9件,决定维持17件,通过调解撤回35件,不符合立案条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妥善处理。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市、县(区)政府共审查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53件。四是加强专门监督。审计机关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监察部门加强了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确保政令畅通。

(六)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把增强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作为促进行政机关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立案审批、调解处理、案件合议、办理期限等10项工作制度,指导、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为。今年来,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42件,已办结427件,其中:不符合受理条件78件,维持172件,确认违法9件,调解和自撤终止55件,撤销72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23件,驳回18件。参加申请省政府行政复议的案件166件,其中,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15件,市政府作为第三人行政复议案件151件。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来,市、县(区)政府及各部门共参加行政诉讼案件436件。被诉行政机关均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及时提交答辩状和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或其他相关材料。三是严格遵守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2018年以来,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91件次,出庭应诉率明显提高,既有利于化解“官民矛盾”,也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七)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市、县(区)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做好公务员、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县(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列为普法重点对象,坚持每季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举办各类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和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采取专家讲座、以案讲法、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对全市近一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市9856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能力测试并全部实现信息电子登记、上网公开。三是党校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普遍开设法治专题讲座,将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党校培训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进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领导干部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尚未形成法治思维模式,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强,与现阶段提出的依法行政能力总体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导致在实际工作推进中存在不平衡情况。个别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没有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

(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然存在。仍有个别执法人员违反法律程序、滥用执法权力,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持证执法、不亮证执法和随意执法的现象。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小,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执法任务较重的执法单位,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行政执法监督不够严格,受各种原因的限制,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对事处理得多,对人处理得少,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或错案责任追究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市政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这条主线,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持续提升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从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入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科学立法,力求精简、准确、管用,切实在增强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解决好有法可依的问题。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