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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2018〕1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止购房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18-01-12浏览量:165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财政补贴政策,保持房地产去化周期处于合理区间,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111日起(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交易确认单时间为准),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购房业主,不再享受《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濮政201588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政〔201630号)中规定的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2018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