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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办〔2018〕37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化工企业推行“红、黄、蓝、绿” 标识制度的实施意见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18-06-12浏览量:171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濮政〔2023〕14号),该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