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各类行政行为纳入了法治化轨道
一是依法界定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濮阳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从五个方面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完成市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和公布工作,将市政府44个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行政权力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和其他职权等8个类别,进行全面清理,共保留行政权力3757项。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先后3次通报表扬濮阳市的此项工作,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向全省推广濮阳市的做法和经验。
二是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切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平台整合工商、公安、编办、民政、质监等部门履行行政管理(服务)职能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法人、个体工商户、人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登记等信息,通过“信用濮阳”网统一公示、查询,形成信用信息“总窗口”,我市“一网三库一平台”架构初步形成。到今年年底,我市将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交换、共享,为政府部门、社会主体等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对各执法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严格监管,坚决防止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自行设立审批事项。我市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新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0项,确定了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192项,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并联审批,重点针对建设项目、企业注册登记、外商投资项目等三类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平均缩短20%以上。
四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审核了南乐县拟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并向省政府上报报批请示。其余4个县和市城区均经省政府审批通过,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根据省试点工作要求,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保证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市、县(区)政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建立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濮阳市涉税信息共享管理办法》、《濮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一批涉及社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台前通过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十分关注对市民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提出意见的办理回复工作。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在合法性审查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共审核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决策草案377件,提出意见570余条,审核常务会议议题237项,提出意见450余条。
二是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起草了《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发布了遴选公告,将13个律师事务所的80余名律师列为待定人选,将于近期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举办聘用仪式,发放聘书。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以基层提升为重点,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市政府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作为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指导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持续完善服务体系、深入推行行政指导、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切实抓好队伍建设等4项重点工作,召开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现场会,评选了全市十佳行政指导案例,成立了濮阳市行政调解委员会,梳理公布了行政调解依据,推荐了一批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和微视频,扎实开展了“亮丽城管、出彩城管”活动,选取了市工商局等4个单位为培育示范点,圆满完成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
按照《濮阳市2016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办了《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培训班,对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及时做好《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补发、换发工作。对已经发过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电子登记,共登记9856名持执法证件的人员信息。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专题督导检查活动,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巡查工作。对全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并将巡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增强“以查促改、以改促进”的监督效果。
五、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去年11月26日濮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立刻启动这项工作,成立了相应的机构,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选题,搞好调研和征求意见,《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于今年11月18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标志着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诞生,在我市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市政府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报送省政府备案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42件,备案审查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99件。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五个制定程序,规范运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按时向省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管理统计分析报告。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依法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市政府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和整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他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今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11件、政协委员提案270件。
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组织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定期走进濮阳人民广播电台《阳光热线》栏目直播间,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在濮阳日报设立了“政风行风热线”专栏和“督查在线”,对新闻媒体曝光、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一批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市、县(区)政府共依法处理群众投诉案件170余件,纠正了一批违法行政行为,个案监督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实施了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制度,市、县(区)政府共审查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216件。
四是重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协调配合,相互补位,形成了行政监督的有效合力。监察部门以深入开展效能监察、狠抓巡视巡察整改为重点,通过政风行风评议、明察暗访等多种监督手段,积极受理群众投诉咨询,强化责任追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谈话260件,立案562件,结案537件,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394项,完善各类监管制度704项,集中办理并通报了一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审计部门重点围绕公共财政资金、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点民生工程等开展审计,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110个,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和事项170余件,荣获全省审计业务工作综合考核第一名,实现了全省审计工作考核“三连冠”。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政府文件、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开,免费供公众查阅。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均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执行。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栏;建立和履行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制度,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开展了政务公开专业培训,对县(区)政府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监督,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
八、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从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入手,创新案件的受理、审理和结案方式,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这一解决行政争议、化解行政纠纷的法定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共接待复议方面群众来访6000余人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3件,其中市本级81件;全市共受理行政应诉案件137件,其中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95件;参加国务院行政复议答辩5件并承办听证会;参加省政府行政复议答辩20件。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行政复议受理窗口,接受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办案条件等突出问题。目前已配备办案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办案器材,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了行政复议经费保障机制,履行行政复议职能所需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了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了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分析庭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际效果。通过行政复议工作,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使行政争议依法得到及时化解,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九、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草拟了《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拟于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方案》明确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了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市、县(区)政府坚持每季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实行了每次会议学法制度。全市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0余场次,近7000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采取专家讲座、以案讲法、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对全市9856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政府系统组织了大规模依法行政知识竞赛。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大力推进“六五普法”教育活动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进步。
十、健全依法行政推进机制,加强了依法行政考核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机制建设。拟于近期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首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市政府连续6年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把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使依法行政的考核评估更科学、更准确。对2015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被考核单位认真整改,提出整改意见267条,并组织了专项检查,均得到较好落实。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年度考评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目前已经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如:依法行政的机制建设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县(区)和部门法制机构力量薄弱;个别一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执法能力和服务型执法水平不足,等等。下一步,市政府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安排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新一轮赶超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