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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2015〕69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郑州市航空港基本农田异地保护指标的通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15-11-09浏览量:102

濮政〔201569

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分解郑州市航空港基本农田异地保护指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障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发展,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由我市按异地代保的方式,承担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万亩,代保资金5亿元。根据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在综合分析各县(区)基本农田补划潜力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基本农田代保任务分解如下:

一、濮阳县2700亩,清丰县2200亩,南乐县1700亩,范县2050亩,台前县1350亩。

二、各县(区)对分解的代保任务可以在政府间自行调剂,调剂增加的数量不超过本县(区)补划总量的30%。达成调剂协议的县(区),应将调剂协议在代保协议签定前,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备案,统一纳入代保协议。代保协议一经签定不得再行调剂。

三、代保协议由市政府负责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统一签定,代保资金由郑州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各县(区)财政账户。协议签定后,各县(区)应尽快将代保任务落实到地块,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后上报省厅备案,纳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联系人:贾 林 电话:13903938266

20151028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0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