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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2014〕65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台前县人民政府和河南省雪鸟实业有限公司的决定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14-10-28浏览量:216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台前县政府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对外开放,发展资本市场的有利时机,营造环境,强化服务,积极帮助河南省雪鸟实业有限公司排忧解难,有力地促进了该公司境外上市工作的顺利开展。河南省雪鸟实业有限公司放眼国际资本市场,勇于开拓创新,拼搏进取,迎难而上,于今年929日在德国德意志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开创了中国羽绒行业首家海外上市企业和我省首家在德国上市企业“两个先例”。河南省雪鸟实业有限公司成功上市是我市实施“131”工程的最新成果,将对我市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获得快速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为肯定成绩,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台前县人民政府和河南省雪鸟实业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彰,并根据《濮阳市企业上市助推行动计划》(濮政办〔201140号)之规定,奖励河南省雪鸟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200万元。

希望台前县政府和河南雪鸟实业有限公司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压奋进,务实重干,促进企业多上市、快上市,为我市扩大利用资本市场,顺利实施“131”工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41027

主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

各部门。

抄送:市委各部门。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濮阳军分区,

中央、省驻濮各单位。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