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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2014〕64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请选择 网站发布:2014-10-18浏览量:180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濮阳科学发展、赶超发展,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现就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服务业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服务业是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和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服务业日益成为引领全国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力。国家、省相继出台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近年来,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为服务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拓展了广阔空间。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总量不断扩大,比重逐步提高,结构和质量得到改善,但总体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是扩需求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的重大举措,是调结构、转方式的战略选择,是缓解资源型产业约束、建设生态文明新濮阳的迫切需要。对加快推进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务必要抓住建设服务业大省的重大历史机遇,以更加积极和开放的姿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服务业发展步伐,全力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赶超发展。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的战略部署,以工业化、城镇化“两轮驱动”为基本路径,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实现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战略重点。坚持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大力发展引领带动能力强的高成长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型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服务业,提升发展载体,深化改革开放,激发企业活力,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充分融入产业经济各领域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具有多元活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打造服务业发展新高地;推进集成品油、天然气、煤炭储运为主的国家级综合能源物流中心,打造区域物流枢纽;优化金融环境,积极推动金融服务业拓展提升;以文化改革试验区为依托,加快推进文化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提升旅游发展环境,着力打造“中华龙都、杂技之乡、休闲濮阳”旅游品牌。力争到2020年,服务业年均增速高于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2013年翻一番,超过5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28%。初步形成生产服务集聚化、生活服务便利化、基础服务网络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对经济转型升级形成强有力支撑,把濮阳建设成为省际交会处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

二、推动服务业重点领域提速升级

(一)提速现代服务业。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强化龙头企业和项目带动,着力推动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文化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健康服务、养老及家庭服务等服务业扩量提质发展,逐步成为带动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和战略支撑。

1.现代物流。加快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强化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配套和功能分工,构建快速便捷、货畅其流的集疏运支撑体系。建立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促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和物流网络互通互联。重点围绕铁路、公路交通枢纽及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货运枢纽、服务型物流园区,到2015年,争取扶持35个综合实力强、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显著的物流园区申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充分发挥我市产业优势,建设一批具有濮阳特色和区域影响力的物流集群,重点打造中原经济区重要的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豫北地区重要的家居建材物流中心和三省交区域最大的农产品物流中心。加快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扶持重点物流企业持续做大做强。加快海关、商检设施建设,打造集出口中转、采购、配送、转口贸易于一身的保税物流中心。构建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规划建设豫北区域快递集散中心和网购物品分拨中心。

2.信息服务。发挥科技信息服务业对其他行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以“智慧濮阳”建设为契机,构建便捷高效的智能化城市应用和管理体系。引进知名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基地,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本地优秀信息服务企业做大作强。加快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推动工业企业与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联合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水平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国家电光源检测中心、省级家具质量检测中心、能源机械装备检测服务中心等检测平台作用,加快推进省级羽绒质检中心、石油钻采设施及装备质检中心建设,开展认证计量、技术培训、标准化等服务。建立科技资源信息库等现代化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咨询服务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同时重点发展研发设计和服务外包。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扶持重点的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建立支撑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支持和引导中原油田、中原乙烯等重点工业企业内部的信息服务机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全市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3.文化旅游。注重传承创新,发挥“华夏文明发祥地”和“中国杂技之乡”两大优势深入挖掘有效整合红色文化、上古文化、春秋文化、字文化(仓颉造字)、姓氏文化等文化资源,突出文化创意,用35年的时间,规划和建设一批个性化考古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和特色文化园区项目,打造“上古文化看濮阳”品牌。支持濮阳国际杂技文化产业园、东北庄原生态杂技文化旅游园区、杂技艺术学校建设,打造面向世界的杂技演艺、教育、旅游、创作、科研、衍生品生产基地。同时,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内容服务、移动多媒体、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新兴文化产业,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服务和产品。有效盘活整合旅游资源,提高旅游资源配置效率,形成文商旅互促互进的发展格局。在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休闲旅游、生态旅游方面打造一批旅游精品。依托清丰单拐、台前将军渡、范县颜村铺等革命旧址修复建设,打造红色旅游基地。以黄河、金堤河湿地生态和滨水休闲为特色,依托国家3A景区毛楼黄河游览区等景点,大力发展集湿地生态旅游、滨水休闲度假、乡村文化体验功能为一体的黄河生态休闲旅游带。培育自行车、自驾车、康体旅游等新型业态产品,促进旅游业向综合业态发展。进一步扶持和培育一批旅游骨干企业,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种设施,提升旅游软环境质量,将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我市经济增长新亮点。

4.金融。在市商务中心区内规划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努力创造条件吸引更多全国性和区域金融机构来濮落户或开设分支机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积极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典当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大力推进金融创新,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等股权投融资机构,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加快金融业技术进步,积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5.电子商务。鼓励我市大中型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订制、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创新经营模式。引导我市小微工业企业和传统商贸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服务。抓紧研究制定我市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规划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实施网商培育工程,引进和培育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推动工业企业与电商企业联动发展。到2015年,争取每个县(区)至少规划建设1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加快布局、规范建设电子商务快递分拨中心、快件处理中心,支持电子商务配送信息平台和社会化仓储设施网络建设。鼓励对现有商业设施和邮政便民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加强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建设,推动社区商业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具有丰富农产品和较好农业产业基础的优势,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多种交易方式,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6.服务外包。信息时代带来的发展机遇可以摆脱传统产业对于交通网络的依赖,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可以打破我市面临的交通瓶颈。我市应牢牢把握服务外包发展新趋势,积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大力培育服务外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业务,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支持南乐服务外包产业园项目建设,引领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加强管理创新。

要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新业态,在重点发展以上6个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商务服务、科技教育、健康、养老及家庭服务等产业,为我市服务业发展提供新的发展空间和后续支撑。

(二)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应用现代管理理念、信息技术和新型业态模式,加快商贸流通、房地产等传统支柱服务业改造提升,培育服务业竞争新优势。

1.批发零售。加快对传统市场升级改造步伐,推进劳动市场、油田商贸、天龙市场等项目建设,同时引进先进服务业企业,提升经营业态和服务功能。推进开州路城市综合体、亿丰时代广场、恒丰中央广场等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形成商贸业竞相发展大格局。优化城镇商业网点布局,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折扣店、工厂店、奥特莱斯等新型业态。鼓励发展社区商业网点,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重视农村传统商业改造和升级,新建一批乡镇直营店,鼓励乡村供销社、代销点等加入到连锁经营系统中。

2.住宿餐饮。积极发掘培育特色餐饮品牌和“老字号”企业,推动餐饮住宿企业错位经营,引导传统企业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促销、网络团购等营销方式开拓市场,建成一批传统住宿餐饮与生态游憩、演艺娱乐、文化体验融合发展综合休闲项目,鼓励发展绿色饭店和经济性连锁酒店,丰富面向大众消费群体、年轻消费群体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培育形成健康、环保、节约的消费模式。

3.房地产。大力发展城市综合体、园区地产、文化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新兴业态,积极发展健康住宅、绿色环保住宅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培育新的增长点。发展壮大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加快培育房地产品牌企业,推动二手房市场发展,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4.其他公共服务。积极发展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服务业,加大对水利管理、环境治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提升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服务水平。

三、加快服务业发展载体平台建设

(一)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平台建设。尽快完成“两区”管理机构的设置,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委托管理、机构套合、新建机构等方式,成立“两区”管委会或建设发展办公室,有条件的县(区)要对管理机构定岗定编。设立“两区”综合性政务平台,专门负责推进“两区”建设发展、行政服务和运营管理。加快推进市商务中心区村庄搬迁步伐,完善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高端品牌,着力推动金融、管理咨询、中介服务等商务服务机构和企业总部向商务中心区聚集。积极推动华龙区特色商业区申报全省示范特色商业区。其余各县商务中心区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在发展商务业态的同时,兼顾现代化综合商业设施和文化休闲项目的布局。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基础设施和商业项目捆绑建设,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连片综合开发。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两区”招商优惠政策,吸引市内、外大型服务业项目入驻“两区”。抓紧研究制定“两区”评比考核激励机制,带动各县(区)积极性,加速“两区”尽快出形象、见成效。

(二)推进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区和服务业特色园区建设。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以研发设计、物流配送、检验检测、展示交易等生产性服务为重点的区中园,形成一批为主导产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配套服务区。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指导、明晰定位、合理布局、集聚集约的原则,建设一批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和影响力的服务业专业园区,重点支持在现代物流、信息及电子商务、金融、文化创意、服务外包、养老健康、休闲旅游等领域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特色园区。培育一批产业高集聚、产出高效益、功能高复合、空间高密度、就业高容量的服务业集群。

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认真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和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比例、缴足出资期限的限制,研究探索新型市场主体工商登记,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清理行业和市场进入壁垒,在设立登记、行政许可、建设、土地、税费、金融、财政资金扶持和采购、医保定点、资质认定标准、学科建设,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职称评聘等各方面,民办企业(机构)与公办企业(机构)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二)加大财税扶持。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领域。综合运用补助、贴息、政府采购、资本金入股、贷款担保、奖励等方式,加大对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工业设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等领域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一定期限内对税负增加的服务业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引进的服务业知名企业和重点项目以及二、三产剥离后设立的服务业法人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且符合有关规定的,经批准可给予免征。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保障要素供给。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统筹考虑服务业发展用地布局,适当提高服务业用地比例,城市和小城镇黄金地段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城乡规划确定的商业、仓储、服务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统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加快城镇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和城中村改造,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服务业重点项目用地。支持用地单位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前提下,依法依规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发展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发展健康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1年以上,经依法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城市新建居住小区要预留规划面积,优先考虑家庭服务业站点发展需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利用荒地、荒滩、废弃矿井等开发旅游项目。对现代服务业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优先提供环境容量指标。

(四)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养老机构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落实好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落实好服务业收费减免政策,对文化创新型企业、文化高新技术企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服务业领域各类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服务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对入驻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的服务业项目,除中央有关规定外,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

(五)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服务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重点企业授信额度,扩大贷款规模,在国家允许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鼓励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支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扩大中小服务业企业信贷投放规模。鼓励服务业企业通过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服务业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股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收费权、动产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服务业企业在“新三板”、“天交所”等场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工具。建立银企信贷沟通协调和资金需求信息发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与重点企业加强合作。

(六)培养引进人才。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开发工程, 有计划的在市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相关专业,加强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工业设计、旅游、金融、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领域高级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建设会计、审计、法律、咨询、建筑设计等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加快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规范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将引进服务业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纳入全市人才计划和专项规划。对引进的高级服务业人才在研发经费、住房补贴、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七)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活动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鼓励生产企业将企业技术中心、重大技术产业平台组建成为专业化的具有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节能环保功能的服务型企业。引导生产和其他企业将售后服务、后勤物业、餐饮和教育培训等内部服务功能剥离,整合组建专门的服务企业。大力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开拓国际和外地市场,争取在信息咨询外包服务、对外工程和技术承包、文化产品输出、劳务合作等方面形成濮阳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知名服务业公司来濮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

五、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加快服务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成员单位由服务业相关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提出深化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等,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要相应建立促进服务业发展领导机构,加快形成市、县(区)、专业园区三级联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和责任,齐抓共管,共同促进服务业发展。

(二)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重点,每年谋划一批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纳入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尽快完善项目许可、规划、土地、环保等前期手续,优先考虑招商推介和争取国家、省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创新服务业项目管理方式,实行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协调服务,坚持周调度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项目招商、前期、建设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强化要素保障,将鼓励类服务业项目优先考虑列入省、市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授信额度和扩大贷款规模。

(三)健全统计考核体系。建立覆盖全行业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服务业核算体系,建立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季报制度。制定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提高服务业在县(区)、市直部门等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市政府要对考核指标任务进行逐一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坚持服务业发展和“两区”观摩点评制度,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各县(区)服务业竞相发展。

(四)完善激励机制。设立服务业发展奖励基金,市、县(区)政府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奖励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区)和“两区”。依据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等指标排序,分别对增速前三的县(区)给予奖励。此外,对于我市服务业人才引进、科技创新、节约集约等设立专项奖励,促进我市服务业由传统向高技术、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转变。

(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加大知名服务业企业和品牌保护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服务业宣传力度,激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现和培育一批服务业发展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创先争优的舆论环境。

(六)强化工作落实和督导。市政府将对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逐一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市级党政领导分包制度,分包领导定期听取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市直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促进本行业发展的政策和专项行动计划,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建立服务业发展任务台账,明确时限,确定标准和节点目标,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牵头,加强检查督促,严格问责,确保责任落实,保证目标如期完成。

20141015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