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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2009〕28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09-06-19浏览量:145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常务会议是研究决定市政府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性会议。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议题安排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使有关重大问题能够及时、规范、有序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的执行力,促进市政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市政府常务会议主要任务和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本市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决议,研究贯彻意见;

(二)研究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报请省政府审批或者市委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工作报告和议案;

(五)研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六)研究市政府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决定和命令;

(七)研究确定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的重要议题;

(八)研究决定有关干部奖惩事项和以市政府名义授予的集体、个人荣誉称号;

(九)研究决定各部门、各县(区)请示市政府的重要事项;

(十)分析形势,通报和讨论市政府总体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情况;

(十一)研究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安排会议审议:

(一)分管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问题;

(二)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问题;

(三)会前未经协商、协调和论证的问题;

(四)上级已有明文规定的,属于市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的一般性问题;

(五)其他不符合会议议事范围的问题。

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召开时间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秘书长组成,由市长或者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长助理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监察局局长、市审计局局长、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各一名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三次,原则上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各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旬的前三天召开)特殊情况需要召开的,由市长决定。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负责组织,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具体承办。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确定程序及有关事宜

(一)会议议题的确定程序及各个环节的职责。

1程序

由提出议题的市直部门提出初步意见,依次送市政府办公室业务科室初审分管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审核,呈市长审定。市长批准后,由市政府秘书长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列入会议议题题库

2职责

议题提交部门需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事先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及会前协调等工作,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其他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应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审核。议题提交部门草拟议题材料,提前一周报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业务科室负责征集分管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工作范围内的议题,同时对部门提交的议题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汇报材料主题、政策法规依据、部门意见可操作性及文字质量等,提出初审意见,送分管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

分管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负责对议题材料进行核,根据议题内容,协调或委托副秘书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形成意见,由分管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签署审核意见送市长审定

市长:对按程序报送的会议议题进行审定。市长审定前,根据内容需要,可委托常务副市长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

经市长审定的议题,由市政府秘书长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列入上会议题题库。市长根据议题轻重缓急程度,确定每次会议议题。会议议题确定后,原则上不临时动议,追加议题确有特殊情况,须报市长批准。

(二)会议议题材料的准备及发放。

1主办单位须在会前3天向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呈报经上述各个环节审核把关的议题材料(以汇报提纲形式),按一式35印制(根据列席单位数量可适当增减)。汇报提纲篇幅严格控制在3000字之内。议题相关资料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以附件形式上报。对于没有按程序审核把关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退回报送单位进行修改。

2所有会议议题材料送达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在会前1天将会议议程和议题材料呈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审阅。

(三)会议通知及会场布置。

1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根据确定的议题及顺序、时间和涉及单位、人员起草会议通知按照程序呈市政府秘书长签发后送市政府值班室下达。

2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对会议室进行安排布置

四、市政府常务会议纪律和要求

(一)出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和市长助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由本人向市长请假,并告知市政府秘书长;列席单位的行政正职,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向市政府秘书长请假,由市政府秘书长向市长汇报,经市长同意后,委托单位副职列席会议,未经批准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或带助手参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纪律,进入会议室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随意离开会议室。与议题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期间,按照议题顺序逐个进行研究,当前议题主汇报单位和涉及部门人员到会议室参会,其他列席人员按议题顺序提前在市政府等候。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主单位负责人汇报。鉴于会议材料已提前印发,汇报人在会上不再原文宣读,重点汇报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之内。与会人员应紧紧围绕议题发言讨论,表明意见。

(四)市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以会议主持总结发言为准。

五、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贯彻落实

(一)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送分管文字工作的副秘书长副主任、秘书长审阅后,呈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必要时报市长审定。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印发后,由市政府督查室对所定的事项进行分解,明确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限,制发《督查通知》,交承办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要求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落实和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汇总整理督促检查情况和承办单位反馈报告。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办理时限的,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报告情况;没有明确时限的,每10天书面(表格形式)向市长、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仍按原规定,于《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正式发文后一个月内,拟编《政务督查》,报告落实情况。对于需要连续反馈的事项要实行跟踪督查,不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情况,直至办结为止。

附件:1.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确定程序流程图

      2.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把关表

      3.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督导落实责任表

○○九年

附件1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确定程序流程图

市直部门(提出议题)—→市政府办公室业务科室(初审)

—→分管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审核)—→市长(审定)—→交市政府秘书长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列入会议议题库。

附件2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把关表

议题名称

提交部门

(至少提前一周报)

审核主体

市政府办公室业务科室

分管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

市  长

职    责

征集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议题,并对部门提交的议题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汇报材料主题、政策法规依据、部门意见可操作性及文字质量等,提出初审意见,送分管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

负责对议题材料进行核,根据议题内容,协调或委托副秘书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形成意见,由分管副市长(正市长级干部)签署审核意见送市长审定

对按程序报送的会议议题进行审定。市长审定前,根据内容需要,可委托常务副市长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

审批程序

初审意见:

审核意见:

审定意见:

注:经市长审定的议题,由市政府秘书长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列入上会议题题库。

附件3

市政府第  次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督导落实责任表

事  项

责任主体

时限要求

督办单位

办理进度

                                      督导人:

注:《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印发后,由市政府督查室对所定的事项进行分解,明确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限,交承办单位。凡会议要求明确办理时限的,按要求内容和时限报告情况;没有明确时限的,每10天以表格形式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办结为止。

主题词:文秘工作  会议  制度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濮阳军分区,中央、省驻濮各单位。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7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