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鉴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勤、徐贞月和委员卢志勇、李保国、刘志戈、宋秋梅、张西康、朱忠义、朱瑞芳、王聚泉、李忠信、刘梅巧、李本昌、张西国、张民15位同志在原工作单位的岗位已作调整,不再适合履行管委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职责,需作相应调整。按照委员产生程序的规定,经单位推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市政府决定上述15位同志不再担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职务,聘任以下15位同志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孙 栋(市纪委常委)
王培强(市人大副秘书长)
王子臣(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市房改办主任)
宋献普(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正选(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来顺(市卫生局副局长)
韩振青(市建委计财科科长)
黄忠国(濮阳县房改办主任)
许胜利(市人行副行长)
翟继功(中原大化集团物业管理公司经理)
王英豪(濮阳龙丰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红晨(中原油田分公司总会计师)
刘乃启(中原石油勘探局房产管理处副经理)
李小明(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
杨祥彬(中原石油勘探局财务资产处处长)
出缺的两名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推举产生,上报市政府备案。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机构 调整 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