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4 月6 日,南乐县天润化工有限公司一运料槽车在卸料过程中发生泄漏着火爆炸,导致成品库失火,造成重大险情。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和单位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安监、质监部门的应急救援专家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特别是市安监局机关总支专职副书记徐庆祥、副总工程师刘兴选两名同志在救援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并冒着生命危险在现场处置重大隐患,成功避免了次生重 大事故的发生,为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政府第82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徐庆祥同志记二等功一次;为刘兴选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对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南乐县大队和南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主任科员戴秋中、南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魏光伟、濮阳县消防大队教导员刘尚林、华龙区中队副中队长赵彦峰、濮阳市质监局安全科副科长张克峰、濮阳市锅检所槽车站站长康宪法、中原 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处理厂安全科副科长王志高等7 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表彰 决定
主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抄送:市委各部门。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濮阳军分区,中央、省驻濮各单位。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6 月2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