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 部门: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8 年 濮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2008年濮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工 作 要 点
按照全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体 部署和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 局,2008 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继续坚持“全市统 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 格局,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 题,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市场监管,加快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市 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重点开展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我市实际情况,要继续把直接关系到人 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作为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全面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工作。
(一)继续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饮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 品为重点,从源头抓起,深入开展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 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严厉打击 使用违禁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行为,解决农药等有害 物质残留超标问题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农(畜、水)产品质量 安全水平;以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和规范小作
坊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推动食 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产品质 量全过程监管体系;以严厉打击购进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 品行为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确保奥 运会期间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和巩固2007 年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商务、 畜牧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奥运会期间濮阳供应北京的食品(农 产品)质量安全;以严厉打击购进、使用、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原 料、违规从事餐饮加工行为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领域 食品安全卫生水平;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销售注水肉、病 害肉行为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猪肉等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突 出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为重点,全面提高 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针对“五一”、“十一”、“中秋”、“元旦”、和“春节”等重要 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节 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店建设。加强对 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 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 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 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加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 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规范 评价考核程序,细化评价考核标准,以评促管,提高食品安全工 作水平。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建设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 病监管网络,开展食品安全调查分析与风险评估,对各种食品安 全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和预警,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 急处置体系,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努力做到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的早预防、早发现、早分析、早处理。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落实管理 和监管责任,强调县(区)长、乡(镇)长对食品安全监管负总 责,严格实施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市农业局、工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商务局等部门配合。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
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粮、油、肉、 奶制品、禽、蛋、饲料、液化气、成品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 商品价格的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 掺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 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组织实施临时干预措施。坚决查处扰 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涨价和乱收费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大力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以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 配件、水产苗为重点,对全市城乡农资生产、农资经营、农资广 告发布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监管。 继续组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和“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活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大案要案及价格违法违规 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向农村贩卖假冒 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 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 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主体 和不合格产品。做好对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 证书、推广鉴定证书、临时证照的核查清理工作。建立健全农资 质量抽检和预警机制。
推动农资诚信建设,建立农资企业档案。开展定点农资市场 创建活动,推动放心农资和其他工业品下乡进村。加强宣传培训, 普及科技知识,传授识假辨假常识,提高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的能力。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加强药品研制环节监管,依法实施药品注册受理、审评、上 报审批工作,坚决杜绝注册资料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 证药品质量安全。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推进实施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日常 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有效保障药品生产质量 和安全。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严肃查处药品批发企业出租出 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和出 租出借柜台。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 建设,保证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 良事件监测,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化农村药品监督网络、 供应网络(两网)建设,确保农村药品安全。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追踪溯源,深挖制 假售假窝点,严查大案要案,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用药安全。
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行为
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 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和媒体、互联网和手机短信 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建立媒体广告发布责任制, 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 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完善医疗服务日常监督制 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重点 地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 租、外包医疗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打击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 和商品房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建立反商业欺诈的长效机 制,与反商业贿赂工作相配合,打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 商业欺诈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大查禁传销力度 按照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加强打击传销 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加强对网上传销的 监控,建立对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档案库,严惩传销组 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建立跨区域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完善 “打、防、控”体系,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摧毁传销网络,严 把直销市场准入关。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 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自觉抵制传销。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七)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统筹搞好其他领域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取缔私盐生产、储藏窝点,严 打私盐产运销团伙,完善食盐市场监管,防止非食用盐、非碘盐 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确保盐业市场 正常秩序。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烟草、化 妆品等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制售非法拼装车、“地条钢”、 “黑心棉”等违法犯罪行为反弹势头。
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坚决遏制重大事故 的发生;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开发 秩序;规范银行、保险等金融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打击制售假 币、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税收征管,打击制售假发票、 非法代开发票以及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 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其他部门配合。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领域实际,针对突出问题,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打 击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侵 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挂牌督办重大案件, 联合督办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
推进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好保护知 识产权进展会、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开发区工作;引导 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动企业使用正版 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
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举报投诉服务热 线12312 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为权利人、社会公众和有关执法机 关服务的功能;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横向衔接、上下联动的 工作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工作,强 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相 关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培训。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 活动,筹办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保 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
此项工作由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顿和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工商局、文化局、知 识产权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 意见》(国办发〔2007 〕17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 省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06 〕28号)精神,建立 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和协调机制。以完善企业信贷、纳 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劳动保障等行业信用记录为重点,建 立信用数据库。以信用评定为突破口,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招投标、土地及资源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金融信贷方面使用信用 产品。加强会计、律师、评估、税务、造价、担保事物等经济鉴 证类中介服务的信用建设,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全面推进信用体 系建设。
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 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 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组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进诚信
制度建设。以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执法要求, 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失 信行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强化诚信自律, 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
此项工作由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暂行办法》的规定和 濮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濮阳市 市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濮整规 〔2008 〕1 号)文件要求,重点抓好衔接工作平台、衔接机制和 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线 索通报制度、案件交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证 据保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案件查处、移送、立案、侦 破、起诉等行为,切实解决“四多四少”(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 罪案件,实际发生的多,查处的少;查处的案件中,行政处罚的 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少;惩处的犯罪分子中,从犯 多,主犯少;判处的刑罚中,轻刑缓刑的多,重刑实刑的少)问 题,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检察院、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 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及有行政执法权 的部门配合。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主要领 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把整规工作列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整顿 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 任,落实措施,确保实效。监察机关对工作不力,导致当地市场 经济秩序混乱的有关领导和知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行政执法人员, 要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牵 头组织的责任,加强协调,各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 责,做好本部门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政行为。
各县(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 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力 度,根据一些重点地方和重点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有计划、有 组织地进行督查督导。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 济秩序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深入调查分析,提出措施,及 时改进。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各县(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备 专职工作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四落实”。各乡镇政府应明确专人负责本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当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市场 秩序混乱、监管薄弱的问题,合理调配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充 实基层执法力量,在经费、交通、取证工具、检测手段等方面予 以保证。
要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队伍自身建设。开展人员培 训,提高整体素质。要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完善联合督查、沟 通协调、案件督办、新闻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促进整顿 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要强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宣传。宣传整治成果、 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促进社会稳定,增强群众 信心。同时,强化舆论监督,揭露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曝光大案 要案。
主题词:经济管理 整顿 办法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濮阳军分区,中央、省驻濮各单位。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5 月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