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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政〔2006〕76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水利局等单位的嘉奖令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06-11-20浏览量:134
  


    近年来,市水利局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开拓进取,务实苦干,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濮阳市连续七年获得省“红旗渠精神杯”市级杯做出了突出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全市干部群众的赞誉。范县人民政府、濮阳县人民政府立足实际,以治水富农、富民强县、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充分发动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水利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分别连续十二年、八年获得省“红旗渠精神杯”县级杯。

    为表彰市水利局等单位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的典型事迹,进一步推动全市水利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市水利局、范县人民政府、濮阳县人民政府给予通令嘉奖,并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6 万元。

    希望市水利局、范县人民政府、濮阳县人民政府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的水利建设事业再建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以先进为榜样,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人事水利嘉奖令

主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抄送:市委各部门。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濮阳军分区,中央、省驻濮各单位。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 年11 月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