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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4月份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出炉,濮阳市获得补偿奖励金44万元,根据公布的全省17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扣缴、奖励情况,濮阳市1至4月份共收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金1787.5万元。其中,3月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金额位列全省第一,达到1342.5万元。
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责职能,精准把握环保政策导向和环保资金投向,支持实施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优化财政投入,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全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废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绿岛)、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精准管控技术服务等项目,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同时,该局配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等政策,督促各县区落实属地责任,充分调动各县区“治气”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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