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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
2023年,濮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向省委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豫办函〔2023〕57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大气环境方面,全市PM2.5年均浓度5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8%,优于省定目标1微克;PM10年均浓度7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7%,优于省定目标11微克;优良天数238天,同比减少5天;综合指数在168个城市中位列倒数第36位,稳定退出“后20”并实现进位提升。水环境方面,8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到目标要求,西水坡、中原油田彭楼和李子园地下水井群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均优于或达到目标要求。土壤环境方面,总体状况良好,国控地下水监测点位数据稳定,农业面源污染监督指导工作扎实推进,未发现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绿色理念不断深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生根。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适时研究,每周研判分析风险,能力作风建设会议调度安排,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定期部署。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牢牢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重大部署亲自研究、突出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督办;各行业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主动提升治污水平;企业自觉履行治污主体责任,人民群众绿色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保护环境、爱护生态已经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
(二)工作机制持续健全。下发《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濮阳市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工作办法的通知》(濮环委〔2023〕2号),进一步明晰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调整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架构,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督察整改办公室,建立绿色低碳推进工作专班、农村禁烧工作专班、河长制工作专班、城市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专班、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工作专班,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构建“两办协同、七专班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国家“一带一路”空气质量保障期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两办七专班协”同发力,顺利完成保障目标。做好4项生态环境执法权限下放工作,探索构建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生态环境执法网络。
(三)污染防治有力实施。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濮环委办〔2023〕7号)以及《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方案〉的通知》(濮环委办〔2023〕11号),抓好移动源、扬尘源、面源等污染治理,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全面完成乡镇空气站二因子升级工作,全市监测监控体系更加完善;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2023年共启动预警管控8次,有效降低了污染峰值。打好碧水保卫战。抓好汛期水污染防治,排查溯源各类入河排口388个;全面落实河长制,累计排查河道2669公里;改造提升雨污管网,完成雨污管网清淤400公里,改造雨污管网混错接280处;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75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全市60个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管理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发现土壤污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1022家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抓好重大战略落实。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完成造林1.68万亩、森林抚育1.2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30.52%,湿地保护率达到64.41%。扛稳重大政治任务,顺利完成向河北省及雄安新区输水任务,累计供水约3.59亿立方米。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目前涉及我市213项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160项,其余按照时序进度推进;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成效显著,获省推荐评选正面典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面,典型案例正在有序整改,79件群众举报件已彻底办结41件。
(四)绿色发展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联合生态环境部、葛洲坝集团签订“无废城市”战略合作协议,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11%,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81.76%,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步开展。印发实施《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发〔2023〕11号),出台工业、交通、城乡建设等领域专项方案,“1+N”政策体系主要架构基本形成;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开发利用,全市新能源装机243.7万千瓦;市城区708辆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环卫车辆、出租车逐步实现新能源替代。推进转型发展。实施30个绿色低碳转型项目,18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节能降碳改造;天能集团再生资源、浩森生物、班德路化学、训达粮油、圣恺环保新材料、盛华德化工6家企业成功创建2023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创历年新高。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开展“六项行动”,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濮阳。
(一)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优化行动。继续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推动“2+7”攻坚体系向“2+7+N”蜕变,不断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打通生态环境治理最后一公里。推动建立水质监测站“5G+VR”新模式,将三维地面模型、正射影像和监测站、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的三维立体模型融合,着力实现大气、水监测监控体系全覆盖。
(二)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坚持精准治污,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做到靶向施治。坚持科学治污,加强涉气、涉水污染源监测监控,切实提高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坚持依法治污,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构建更加完备的法治体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整改行动。强力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等反馈问题整改,将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专项督查内容,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坚决彻底整治,杜绝问题反弹。
(四)开展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提效行动。实施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在完成减排量指标计划的同时,进一步腾出环境容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争取空间。推行“无打扰”执法监管,坚持常提醒、真帮扶、慎处罚、少关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实施重污染天气分级预警,优化“一厂一策”差异化减排方案,科学精准分类施策,减少对经济社会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五)开展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行动。坚持项目为王,以项目建设、集群发展为抓手,打造集研发、设计、制造、服务“四位一体”的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体系。发挥各类开发区主阵地作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以龙头企业为引领,逐步形成“龙头领军企业+领域骨干企业+快速成长企业”的“雁阵企业群”。
(六)开展重大国家战略突破晋级行动。做好碳排放核查、核算等基础性工作研究,为未来我市工业企业落实碳排放“双控”打牢基础。抓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契机,谋划实施水源涵养等重大工程,为濮阳赢得绿色发展新机遇。深化“无废城市”建设,锚定区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目标,加快编制我市方案,推进各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培育发展绿色产业。
特此报告。
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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