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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细心的市民会发现,我市的蓝天白云越来越多了。据统计,2021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好于省定目标值5微克,同比下降12.1%;PM10年均浓度78微克/立方米,好于省定目标12微克,同比下降10.3%;优良天数237天,好于省定目标21天,同比增加13天,三项指标均顺利完成省定年度目标,并实现“两降一增”。按照省年度考核办法计算,我市2021年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全省第7位。
一系列数字表明,我市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始终把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得益于我市采取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污举措,管控更加严细、监管更加严格、处罚更加严厉。
2021年,我市构建了大气治污防治新格局——
健全领导机制。整合原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成立了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任双主任,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和无废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建立了市领导专项工作督导机制,成立8个由市级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督导组,针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完善攻坚机制。深化“1+5”办公室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资源、协同联动。秋冬季期间,坚持每日分析研判,召集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县区,联合上海环科院专家,研判污染形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强化考核机制。出台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坚持对县区、市直部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开展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实施流动“红黑旗”制度,运用正反典型深化认识。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通过奖优罚劣,压实各方责任。
2021年,我市扎实推进持续优化四大结构调整、深化“三散”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污染源管控、持续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和升级改造、深入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积极开展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加强支撑和能力建设等7项重点工作,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扎实细致的措施,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2年,我市将紧盯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四大结构调整、强化“三散”污染治理、严格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强科学研判分析指导、及时跟踪督导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抓严督导考核,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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