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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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一批)

序号:118317  索引号:J0001-2101-2021-0093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发布:2021/5/3

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第二十一    20215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4270038

濮阳市清丰县纸房乡孟楼村西北角,有一个家具厂,没有任何手续,占用耕地,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声扰民。

清丰县

大气、土壤、噪音

接到举报件后,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该门市部进行现场勘测,该举报人所述家具厂为清丰县史志欣橱柜门市部,该门市部占地约2.4亩,其中占用林地约1.9亩、水浇地约0.5亩,而且不符合清丰县纸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性质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8日,清丰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纸房乡政府工作人员对史志欣橱柜加工门市内现存机器、木料板材进行了彻底清除。4月29日对在该宗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了拆除,对硬化地面进行了破碎清理。

已办结

2

D2HA202104270021

濮阳市开发区濮水路与新濮水河交叉口向西800米路北,有一无名面条加工厂(围墙为蓝色的彩钢,车间外墙为灰色的彩钢),厂内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至厂外的路上,气味难闻,影响附近居民,夜间偷偷生产,噪音扰民。附近居民多次与工厂协商,工厂不予理睬。

经开区

水、噪音

经核查,该举报人所述面条加工点为“娄友帅面条加工”,该项目无任何行政许可手续,属于“散乱污”项目。该面条加工点东侧、南侧、北侧没有住户,仅西侧100米处河南振民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晚上有一人值班,经询问,该人员称晚上未听到面条加工时的噪音。现场查看该加工点生产厂区内污水排口无废水外排。

基本属实

4月28日,针对该加工点无任何行政许可手续问题,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娄友帅面条加工”立案调查、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联合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濮水办事处对其下达《关于散乱污企业限期清理整顿的通知》,责令其3日内按照“散乱污”企业整顿标准进行“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4月30日该面条加工点已全部清理完毕。

已办结

3

D2HA202104270018

濮阳市范县张庄乡工业园区8号,濮阳市茂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破碎石头),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物料未覆盖,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在院内的三个池子里,最后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环境污染。

范县

大气、水

2021年4月28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和范县张庄乡政府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但存在院内物料露天堆放、未完全覆盖,生产装置下料口未按照环评要求安装除尘装置,破碎机、振动筛和部分传送带未密闭,未建设车辆冲洗台现象。现场未发现企业院内举报人所述的“三个水池”,不存在“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在院内的三个池子里,最后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环境污染”现象。

部分属实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针对该企业存在物料露天堆放、未完全覆盖的现象,责令其立行立改,于28日全部覆盖完毕。针对生产装置下料口未按照环评要求安装除尘装置,破碎机、振动筛和部分传送带未密闭,未建设车辆冲洗台现象进行立案处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到位前不得投入生产。

已办结

4

D2HA202104270012

濮阳县鲁河镇贾庄村东,无名无手续养鸡大棚,养殖排放粪便,臭气难闻,污染环境。

濮阳县

大气、水

2021年4月28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濮阳县自然资源局、濮阳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对该养鸡大棚进行现场核查。1.濮阳县自然资源局核查认定,该养鸡场占地1.692亩,土地性质为林地。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1号)关于“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的规定,濮阳县鲁河镇政府2021年4月1日对该养鸡大棚进行了备案。

2.濮阳县农业农村局核查认定,该养鸡大棚现存栏肉鸡8000只,年出栏最大量24000只,该养鸡大棚达不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属于个体养殖户范围。

3.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执法人员核查,该养鸡大棚存栏量达不到规模化养殖,不在《2021年建设项目管理名录》以内,属豁免类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登记手续。

现场核查发现,该养鸡大棚未按要求建设晾粪场,养鸡大棚周边有异味。

部分属实

针对养鸡大棚未按要求建设晾粪场、养鸡大棚周边有异味问题,4月30日,濮阳县鲁河镇政府对该养鸡大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5月3日前按照养殖粪便处理标准,建设规范晾粪场,粪便处理达到日产日清;同时,控制养鸡棚出入门开放时间,最大限度减少粪便气味扩散。目前晾粪场已经建成。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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