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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第十六批 2021年4月28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220035 |
濮阳市开发区胜利路西段,濮阳市惠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固废私自买卖。 |
经开区 |
水 |
经核查,该企业按照濮阳市城市排水管理处规定,设置有规范污水排放口,并连接至城市污水管网,已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处理达标后的污水经总排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该企业工业废水排入下水道属实,但不存在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的情况。该企业总排口安装有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已与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联网。经现场调阅该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及委托有资质检测公司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自行监测报告,废水排放能够稳定达标。近三年来,该企业未因废水排放问题被环保部门处罚。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液(危废代码HW11)、废镍催化剂(危废代码HW46)、污泥(危废代码HW08)、废机油(危废代码HW08)、废活性炭(危废代码HW49)、废包装物(危废代码HW49)等。该企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即生活垃圾委托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局进行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处置。2020年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交由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和尉氏县再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只委托处置废镍催化剂)进行处置。2021年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经现场调阅该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记录、转移联单及转移费用发票,2020年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共计6042.42吨,处置费用共计1508.9万元,该企业固体废物能够做到合法合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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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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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无 |
2 |
X2HA202104220035 |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分局33名在编职工未纳入垂改,举报人曾在2021年4月15日举报(受理编号:X2HA202104150013)此问题,但自此信访件交办以来,濮阳市政府推诿扯皮,不予正面解决,一直拖着不作为。 |
华龙区 |
其他污染 |
按照《濮阳市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编制和人员划转意见的通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区分局33名不在编人员不符合划转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能上划的老员工有14人(1人属于单位自筹工资),多是在2005年前后参加工作,在进华龙区原环境保护局工作时,均未履行编制审核程序,但和在编财政全供人员享受同样工资、医疗、养老、退休等各种待遇。 (二)退伍士官生两批共19人,均属于政府政策性安置对象。其中,服役满12年以上的14人;服役满8年的5人,其中4人属于优待安置证安置工作,1人属于直招士官服役期满安置工作。按照《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华龙政〔2018〕6号)、《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华龙政〔2018〕30号)文件精神,退役士兵工作安置没有编制,但工资待遇享受单位同工同酬,参照事业全供,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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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濮阳市华龙区政府组织华龙区委组织部、华龙区委编办、华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33人的划转问题。 (一)2021年4月16日,华龙区区委、华龙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将此问题分解交办华龙区委改革办、华龙区委编办、华龙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区分局等相关业务部门。4月17日,华龙区委编办、华龙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区分局等单位对33名人员情况进行甄别梳理。 (二)4月19日,华龙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向濮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请示解决33名不在编人员不能划转的问题。 (三)4月20日,华龙区召开编委扩大会议,进一步研究33名未划转人员的安置问题,并向濮阳市党政机构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呈报建议意见。4月23日,濮阳市党政机构改革协调领导小组批示意见,维持原环保垂直改革方案不变。从33名无编人员长远利益考虑,濮阳市委编办批复设立濮阳市华龙区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将33名无编制人员(包括1名自筹自支无编人员)全部安置到该中心工作,所有人员工资待遇、身份、职务(职称)晋升等待遇不变。目前,濮阳市华龙区委正在研究该中心领导班子人选,正在审核机构编制、“三定”方案。 4月16日,接到关于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区分局垂改问题交办件以来,濮阳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华龙区委组织部、市华龙区委编办、市华龙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区分局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针对33名无编人员不能划转问题,从维护干部职工利益的角度出发,积极沟通协调,市委编办批复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濮阳市华龙区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安置33名无编制人员,努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环保垂直改革顺利实施。2021年4月23日,市华龙区又专门召开垂改问题座谈会,向33名职工耐心讲解了有关政策和安置意见。不存在濮阳市政府推诿扯皮不予正面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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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无 |
3 |
X2HA202104220004 |
反映濮阳市台前县环保局垂改问题: 1,举报人称,梁成哲等人在环保垂改过程中没有被列入划转范围; 2,工资低,同工不同酬; 3,2016年人事关系冻结,可是2016年后仍然有人员陆续纳入县环保局垂改名单。 举报人要求:将梁成哲等人列入垂改范围,纳入编制。 |
台前县 |
其他污染 |
本次举报所述问题与第十批举报件问题基本一致。接到本批交办件后,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县分局领导班子与未被划转人员进行了座谈,传达了《濮阳市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机构编制和人员划转意见的通知》精神,介绍了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县分局的入编条件等相关情况,说明无法划转、无法纳入垂改的原因。按照《台前县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0年7月,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县分局与梁成哲等同志签订了《预算外人员解决政府购买劳务工资四方协议》,并为每名同志办理了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的养老保险。2020年7月,梁成哲调离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县分局。 未被划转人员原为预算外自收自支人员。2016年10月份前工资发放执行2014年1月份标准。2016年10月后,工资进行调整,按照2016年1月份标准足额发放,每年工资正常调整、晋升薪级。正常调整晋升后,2019年10月起,工资按照2019年1月份工资标准足额发放,不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 2016年后,根据《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台政〔2017〕32号),原台前县环境保护局(现更名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县分局)按照政策性规定,先后共接收11名部队转业士官。台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该11名部队转业士官开具了安置介绍信,台前县委编办出具了入编手续。 |
部分属实 |
目前,除已调离的梁成哲以外,其他未被划转人员均在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县分局工作,其工资发放及时,养老保险缴纳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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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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