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首页 >> 专题专栏一 >>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边督边改
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第十四批 2021年4月2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4200094 |
濮阳市经济开发区王助镇白屯村东、郭寨村西、大广高速路段东侧,原来是王助三个大队共有的林场,面积200亩左右。如今生活垃圾堆积如山,恶臭刺鼻。垃圾堆积是镇长敖琴与副镇长程相波下令的,且为了应付督察,一面指使人将林场优质土壤挖掘出售,一面将恶臭垃圾掩埋入坑,企图躲过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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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
土壤 |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白屯村东、西郭寨村西、大广高速路段东侧林场,共计105.5393亩。该林场原属王助镇王助东村、王助镇王助西村、王助镇王助南村三个村共同所有,其中王助镇王助东村33.3401亩、王助镇王助西村38.1213、王助镇王助南村34.0779亩,现已分别归三个村集体所有。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是传统蔬菜产地,群众生产产生的各种蔬菜秸秆垃圾量较大。为解决蔬菜秸秆垃圾问题,2020年2月,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政府将蔬菜秸秆垃圾外包给河南中垚建设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王助镇区域内蔬菜秸秆的收集、转运、处理工作。此外,2020年8月,王助镇政府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外包给河南万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王助镇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工作。河南中垚建设有限公司收集的蔬菜秸秆量比较大,由于无处存放,便租用王助镇王助东村集体土地10亩用于临时堆放蔬菜秸秆。蔬菜秸秆堆放占地约1500平方(约2亩),由于村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蔬菜秸秆内掺杂有少量生活垃圾以及部分建筑工地半夜偷倒的建筑垃圾,导致垃圾堆积。由于河南中垚建设有限公司未找到蔬菜秸秆的有效处理办法,2021年4月15日,该公司擅自在所租用的土地上挖了一个长25米、宽10米、深2米的土坑,计划对蔬菜秸秆进行填埋。2021年4月23日,现场核查时,尚未填埋蔬菜秸秆。所挖土壤堆放在现场,也并未出售。此事王助镇镇长敖琴与副镇长程相波两人均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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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一)4月21日,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针对河南中垚建设有限公司在林场挖坑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予以改正。 (二)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政府责令河南中垚建设有限公司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整改:一是立即回填所挖土坑;二是将现场垃圾运送至濮阳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三是现场土地恢复原貌。目前,土坑回填、垃圾清运已整改完成,现场土地已耕种农作物。 (三)4月24日,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河南中垚建设有限公司涉嫌倾倒农业固体废物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濮开环责改〔2021〕12号)。根据调查情况,依法移交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处罚。 (四)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攻坚办下发《关于给予王助镇全区通报批评处理的通知》,对王助镇全区通报批评,并对该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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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结 |
对王助镇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镇长敖琴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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