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首页 >> 专题专栏一 >>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边督边改
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第六批 2021年4月1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120026 |
濮阳市华龙区开州北路和卫都大街交叉口东南角,恒大悦龙台物业食堂的烟道直接安装在小区内,油烟直排,污染严重。
|
示范区 |
大气 |
该食堂位于恒大悦龙台东门南侧商业楼三楼,属恒大悦龙台物业职工食堂,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油烟排放口在楼顶,排烟方向向南,距离反映问题住户房屋直线距离约为22.9米,符合《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该食堂已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经现场检测,其油烟排放最高值为0.14mg/m3,均值为0.04mg/m3,符合《河南省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油烟排放量限值1.0mg/m3。”
|
部分属实 |
该食堂排放油烟虽然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但由于刮风等原因,油烟气味有时会吹到居民阳台,对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示范区管委会本着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原则,对排烟管道进行改造,尽量减小对居民的影响。经与物业、居民多次沟通,现已达成一致改造方案,物业食堂排烟管道向南加长20米,出风口改变为向东向下,居民对协调结果表示满意。
|
阶段性 办结 |
无 |
2 |
D2HA202104120003 |
濮阳市范县辛庄镇张桥村北边,鑫业特种润滑油脂有限公司紧邻居民区,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乱排,污染环境,非法存储有毒有害的化工物品(氨、苯)。
|
范县 |
大气、水 |
核查时该企业灌装车间正在生产,厂区内无异味。4月1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数据满足相关规定。该企业生产车间设置了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最近居民点150米。经查阅环评以及现场排查,该企业原辅料不涉及氨、苯类物质,现场也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非法存储有毒有害的化工物品”问题。执法人员对周边进行了排查,发现该企业南门外东南侧有一员工洗漱点,该洗漱点用于员工生活洗漱,产生少量生活废水,通过农村雨水管网外排至小河沟内。企业厂区内北侧建有一处员工厕所,厕所产生的粪污进入化粪池后,最终排入厂区北侧的藕坑内,用于生物施肥。
|
部分属实 |
针对企业员工洗漱点设置不合理、洗漱废水排放不规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已责令企业自行拆除。同时要求该企业加强内部企业管理工作,集中收集生活污水,统一处置。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
已办结 |
无 |
3 |
D2HA202104120056 |
濮阳市范县高码头镇薛堂村东边,无名分鸡毛厂,气味难闻。
|
范县 |
大气 |
举报件反映的无名分鸡毛厂实为范县新飞羽绒厂(年分拣790吨羽毛项目),位于范县高码头镇薛堂村。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排查,企业厂界周边无异味,生产车间和原料库房内存在轻微异味。 4月14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光远检测有限公司对其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污染物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
|
基本属实 |
要求该企业一是做好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大除臭剂日常喷洒频次,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减少异味,减轻对大气的影响;二是生产物料全部入棚进仓,不得在厂房外部堆放,同时,加强厂区卫生清扫,确保厂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已办结 |
无 |
4 |
X2HA202104120019 |
濮阳市清丰县瓦屋头镇李固村北边,有两家建材厂,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农田,厂区设施当摆设,2台锅炉黑烟直排,环保伞护着。
|
清丰县 |
大气 |
经核查,举报所述两家建材厂分别是清丰县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濮阳市中天建建材有限公司,两公司为家族企业,法人为夫妻关系,均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核查时,两公司均在生产。清丰县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有两台锅炉:一台燃气锅炉(在用)、一台生物质锅炉(该锅炉于2020年6月11日停止使用,未发现有燃料和使用情况)。两公司共用一个厂区,均由于原料棚内原料堆放过高造成挤压,出现原料外溢的现象,对周边农田造成一定影响。同时,由于厂区清洗地面积尘设备少、使用少,清扫洒水不及时,造成厂区地面积尘、扬尘较大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4月15日,两公司已把外溢的原料全部清理完毕,并对原料库内外墙进行了加固维修。对清丰县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拆除,要求该公司在原有一台小型洒水车的基础上,新增购置了一台中型洒水清扫车,对两厂区地面积尘不间断清扫;对车辆冲洗设备进行了整修,调高水压,保证进出车辆冲洗干净,有效抑尘。
|
已办结 |
无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