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首页 >> 专题专栏一 >>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边督边改
濮阳县辖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100057。
交办内容:濮阳市濮阳县习城乡孔店村,无名加工风扇厂,无任何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反映的无名加工风扇厂为濮阳县习城乡衡远电器配件厂,该厂于2020年5月办理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现场核查时,该厂未生产;厂区生产设备有注塑机6台,搅拌罐4个;污染防治设施有光氧催化活性炭一体化废气处理装置1套。
整改情况:针对该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习城乡政府立即督导对习城乡衡远电器配件厂进行拆除。截至2021年4月14日,所有设施设备已拆除完毕。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处罚款8856.00元,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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