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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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批)

序号:118059  索引号:J0001-2101-2021-0069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发布:2021/4/15

濮阳县辖区  受理编号:D2HA202104090024。

交办内容:后元村东边黄河滩区耕地内4家鹅厂(每家差不多都有200多只)和1家猪场(30多头)占用耕地,粪便随意排放至耕地。2020年窑厂拆除时少量建筑垃圾堆放在耕地里,破坏耕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所述4家养鹅场、1家养猪场均有手续、治污设备和正常使用的硬化晾粪场。经营者对场内粪便及时清理,未出现粪便乱排现象,但均占用基本农田。举报所述窑厂为濮阳县新明建材厂。该厂已于2020年9月份拆除,核查时少量建筑垃圾散落至生产路上,没有及时清运,不存在垃圾堆放在耕地里的问题,也未破坏耕地。

整改情况:4月14日,4家养鹅场、1家养猪场已全部拆除,并开始进行复耕。原濮阳县新明建材厂所在地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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