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3 抽查主体:濮阳市国资委 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九条:国家出资企业的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检查 抽查对象:市国资委所属企业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抽查内容:企业财务收支、记账是否规范 抽查比例:100% 抽查频次: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