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网上咨询 | 请点击 |
序号:10
抽查主体:濮阳市财政局
抽查依据:
1.《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是指......”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财政监督:......(十三)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金融类、文化企业等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
3.《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第二十六条:“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
抽查对象: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抽查内容: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抽查比例:100%
抽查频次: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