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03 抽查主体:濮阳市财政局 抽查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抽查对象: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 抽查方式: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抽查内容:非税收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 抽查比例:100% 抽查频次: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