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答复
同志,你好:
接到市长信箱来信后,清丰投资集团针对你反映的“清丰县党校县社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未按照居民用电标准收取电费”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未按照居民用电标准收取电费”问题部分属实。
二、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目前康王社区的居民用电与工程建设项目用电未完成分离。我单位已经向供电局提供用电分离的申请,目前手续已全部递交,预计4月15日可完成。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手续办理进程,尽早完成电表过户。
四、向来信人反馈情况
4月1日,清丰投资集团单位工作人员胡晨阳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向来信人反馈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来信人表示电表过户后将不再追究此事。
五、办理单位:清丰投资集团,联系人:胡晨阳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