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统计局获悉,1至4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77.66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9%。
城乡消费分化明显,乡村市场增势更优。1至4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完成82.82亿元,同比增长1.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看,城乡消费增速差距较为突出,乡村市场销售快于城镇,限上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1.2%、5.4%,乡村增速较城镇高出4.2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看,餐饮消费好于商品零售,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同比增长6.5%,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
民生刚需消费稳固,基础支撑作用较强。1至4月,居民基本生活消费需求平稳释放,刚需类商品市场运行稳定有序。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等生活必需品消费均实现稳步增长,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21.8%、34.0%、15.9%、3.2%、46.5%。
升级消费逐步回暖,消费结构不断优化。1至4月,居民消费品质稳步提升,部分升级类商品零售保持较快增长。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7%、16.5%;通信器材类中的智能手机消费热度持续走高,零售额同比增长32.1%;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需求旺盛,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中的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