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首页 >> 专题专栏一 >>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边督边改
濮阳市台前县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个性整改任务第7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任务
濮阳市台前县“清四乱”工作严重缩水,滩区居民迁建工作严重滞后。
二、 整改措施
(一) “清四乱”方面。对台前县黄河“四乱”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整治;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二) 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方面。对台前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快剩余安置区工程建设;对已建成的安置区,制定搬迁方案,分期分批组织搬迁。
三、 整改完成情况
(一)“清四乱”方面。台前县马楼镇闫霍草菇种植基地、新羽牧业有限公司种鸭养殖项目、豫龙堂胶业有限公司和范县辛庄镇毛楼村生态旅游区游乐设施、濮阳县习城乡冯寨村大范围堆积等有关问题以及台前县全面排查发现的25个“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濮阳市河流“清四乱”深入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濮阳市河长办组织人员不定期督导检查,加强监管,督促县(区)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杜绝问题反弹。
(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方面。台前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三年规划涉及43个村、10248户、34445人,共建设县城、吴坝镇、夹河乡、马楼镇四个安置区。截至目前,四个安置区均建成投用,涉及搬迁群众钥匙已分发到户,群众搬迁入住;配套建设的3座污水处理厂同步运营,新建的9所学校实现招生,3个乡镇安置区就业产业园引进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正常运营。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联系人:河长办 0371—65571300 韩中海
迁建办 0371—69691169 王以生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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