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9
抽查主体:濮阳市人民政府污水垃圾处理征稽办公室
抽查依据:
1.《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
2.《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省政府125号令)
3.《濮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抽查对象:被征收单位
抽查方式:现场抽查
抽查内容:被征收用户经营性质及面积
抽查比例:100%
抽查频次:每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