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09
抽查主体:濮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抽查依据:
《濮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抽查对象:各县(区)征收主管部门
抽查方式:现场抽查
抽查内容:征收补偿方案
抽查比例:100%
抽查频次:每季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