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05
抽查主体:濮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抽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十条
抽查对象:市城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工地
抽查方式:现场抽查
抽查内容: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情况
抽查比例:100%
抽查频次:每季度一次